有靈論是宗教有神論的初級形式和重要內容之一。認為人除了正常的感覺、意識之外還有靈魂。恩格斯說:“在遠古時代,人們還完全不知道自己身體的構造,並且受夢中景象的影響,於是就產生一種觀念: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不是他們身體的活動,而是一種獨特的、寓於這個身體之中而在人死亡時就離開身體的靈魂的活動。”“在蒙昧人和低級野蠻人中間,現在還流行著這樣一種觀念:夢中出現的人的形象是暫時離開肉體的靈魂;因而現實的人要對自己出現於他人夢中時針對做夢者而採取的行為負責。例如伊姆·特恩於1884年在蓋亞那的印第安人中就發現了這種情形。”(《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29—230頁,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版)原始人這種認為“人有靈魂”的思想觀念,不僅為此後各種神靈觀念的產生奠定了認識基礎,而且成為後來日益發達的各種宗教有神論的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靈論
- 屬性:宗教有神論的初級形式和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