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軌電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

《有軌電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是2017年06月02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軌電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
  • 外文名:Qualifications for Tramcars Drivers Training Organization
  • 標準編號:T/JSATL 4-2017
  • 實施日期:2017年06月02日
  • 發布日期:2017年05月02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張捷報、刁仁群、韋達、陳田星、管峰、李容、尹福斌、成旭、高菲、林清文、方曉華堡姜設廈、孫延清、丁成業等。

起草單位

蘇巴舉承境交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運輸管理局、江蘇省交通物流協會、江蘇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蘇州市運輸管理處、淮獄企踏安市運輸管項拔棕理處蘭地、蘇州高新有軌電車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有軌電車駕駛培訓機構主體資格、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崗位及人員、教練車輛、教練場地及線路、教學設施設備等基本條件。 本標準適用於江蘇省有軌電車駕駛培訓定兆符機構。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有軌電車駕駛培訓機構主體資格、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崗位及人員、教促愉遷練車輛、教練場地及線路、教學設施設備等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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