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任性在很多時候或多或少與腐敗相關。在反腐高壓之下,一些官員為了避免腐敗嫌疑,將嚴守規定、不違反紀律,異化成了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之前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則是“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
基本解釋,責任要求,
基本解釋
權力任性在很多時候或多或少與腐敗相關。在反腐高壓之下,一些官員為了避免腐敗嫌疑,將嚴守規定、不違反紀律,異化成了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該辦的事不辦。之前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則是“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為此,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明確提出要治理“庸官懶政”——“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
責任要求
如果說“反腐風暴”主要針對官員“胡亂作為”,治理“庸官懶政”則是主要針對官員“不作為”。懶政怠政不僅是一種消極的工作態度,更會導致中央的好政策梗阻在出台實施的“最先一公里”和落地生根的“最後一公里”,讓“改革方案的含金量”無法展示,讓公眾不能產生“更多獲得感”,從而嚴重影響改革效率,降低政府公信。
因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所以有權不可任性,因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所以有責不可懶怠。一面規範權力運行、杜絕權力任性,一面治理“庸官懶政”、懲處為官不為,這是不可偏廢的兩個方面。既不容忍貪官也不容忍庸官,既要求廉政也要求勤政,惟其如此,才能在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