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是指由於人類
活動造成
物料、
人體、
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對生物體產生
毒害反應症狀甚至死亡的後果。
放射性對
生物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放射性損傷有急性損傷和慢性損傷。如果人在短時間內受到大劑量的
X射線、
γ射線和中子的全身照射,就會產生急性損傷。輕者有脫毛、感染等症狀。當劑量更大時,出現
腹瀉、
嘔吐等腸胃損傷。在極高的劑量照射下,發生中樞神經損傷直至
死亡。對於
中樞神經,症狀主要有無力、怠倦、無欲、虛脫、昏睡等,嚴重時全身肌肉震顫而引起癲癇樣痙攣。細胞分裂旺盛的小腸對
電離輻射的敏感性很高,如果受到照射,上皮細胞分裂受到抑制,很快會引起淋巴組織破壞。
放射能引起
淋巴細胞染色體的變化。在染色體異常中,用雙著絲粒體和著絲立體環估計放射劑量。放射照射後的慢性損傷會導致人群白血病和各種
癌症的發病率增加。放射性元素的原子核在衰變過程放出α、β、γ射線的現象,俗稱放射性。由
放射性物質所造成的污染,叫放射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的來源有:原子能工業排放的放射性廢物,
核武器試驗的
沉降物以及醫療、科研排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渣等。
環境中的放射性物質可以由多種途徑進入人體,他們發出的射線會破壞機體內的大分子結構,甚至直接破壞細胞和組織結構,給人體造成損傷。高強度輻射會灼傷皮膚,引發白血病和各種癌症,破壞人的生殖技能,嚴重的能在短期內致死。“少量累積照射會引起慢性放射病,使造血器官、心血管系統、內分泌系統和神經系統等受到損害,發病過程往往延續幾十年。
“兩彈一星”科學家鄧稼先畢生進行我國核工業實驗科學研究,為我國的核工業實驗研究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由於工作的需要不得不親臨核試驗現場,難以避免的接觸到放射性物質,1985年被檢查出直腸癌,不幸於1986年7月29日離世。
常見放射性物質及來源
α、β、γ射線
核工業:核工業中會產生放射性廢棄物、廢水、廢氣等污染物。當
核電站發生事故時,也會導致嚴重的環境污染,典型案例如
車諾比事件和由2011年日本東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引起的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
核武器、核試驗:進行各類核試驗時,放射性物質會擴散到大氣中,形成放射性粉塵。
醫療照射引起的
放射性污染:由於輻射在醫學上的廣泛套用,已使醫用射線源成為主要的環境人工
污染源。
其它各方面來源的放射性污染。其它
輻射污染來源可歸納為兩類:一是工業、醫療、軍隊、核艦艇,或研究用的
放射源,因運輸事故、遺失、偷竊、誤用,以及廢物處理等失去控制而對居民造成大劑量照射或污染環境;二是一般居民消費用品,包括含有天然或
人工放射性核素的產品,如放射性發光錶盤、
夜光表以及彩色電視機產生的照射,雖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很低,但也有研究的必要。
危害表現
放射性物質不僅在其所在的局部起作用,而且對整個機體也有影響。放射性物質可以導致
中樞神經系統、神經
內分泌系統及
血液系統的破壞;可使血管
通透性改變,導致出血以及並發感染。上述現象嚴重的破壞了機體的生活功能而使生命活動停止。
大劑量的放射性物質發揮作用時可迅速地引起病理變化;但在小劑量的作用下,這些變化就顯得緩慢,並伴有長短不一的潛伏期。如在400rad的照射下,受照射的人有5%死亡;若照射650rad,則人100%死亡。照射劑量在150rad以下,死亡率為零,但並非無損害作用,往往需經20年以後,一些症狀才會表現出來。放射性也能損傷遺傳物質,主要在於引起基因突變和染色體畸變,使一代甚至幾代受害。
攝入和排出
放射性物質侵入機體的途徑與工業毒物一樣,最常見的是
呼吸道,其次為
消化道。放射性物質經
皮膚、
皮下和
靜脈侵入也有實際意義,某些氣態的放射性物質(
氡、
氚等)可經未損傷的皮膚侵入體內。比較放射性物質由不同途徑侵入機體引起中毒的發展情況時,應當指出,放射性物質直接進入血液時毒性最大,進入皮下時較小,經口進入時最小。
機體中不同數量和不同狀態的放射性物質會逐漸地排出體外。以
胃腸道為主,其次為
腎臟。氣體狀態的放射性物質,大部分經呼吸道排出。有些放射性物質可以經過口腔黏膜、皮膚、
汗腺、乳汁等排出,很多放射性物質容易通過
胎盤傳遞。應當指出,大部分放射性物質在侵入機體後的頭幾天就會排出體外,但也有相當數量的放射性同位素長期滯留於體內,即使在以後排出也很慢,有時甚至完全不排出 ,因而在體內形成長期照射源,對機體具有長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