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結帳指會計核算中,於會計期末對帳簿記錄所進行的結束工作。稅收會計在月份或年度終了時,都要結計總帳、各種明細分類帳戶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金額,並列結帳紅線。通過結帳核對有關會計科目和試算平衡,為編制稅收會計報表提供正確資料。 稅收會計以月為結算期,以年度為決算期。 其結帳方法是: 月份結帳,在月末最後一筆會計事項的金額欄下劃一條紅線,將餘額數以外本月份各欄發生額合計數,分別寫在紅線下邊,並在摘要欄註明“本月合計” 字樣。再根據收方金額減除付方金額結算出餘額數,記在紅線下面的餘額欄,在餘額數前寫明收或付。從第二個月起要結算出 “截至本月份累計” ,再在各金額欄下劃一條紅線,結束月份結帳工作。
年度結帳,在12月份的月份結帳後,如果餘額欄有餘額,年終結帳要辦理結轉手續,轉入下年度新帳內。 即在“截至本月累計” 次行將餘額數用紅字寫入餘額欄,收方餘額寫在收方,付方餘額寫在付方。並在摘要欄註明“結轉下年度”,然後劃一條紅線,收方與付方金額兩數結平,最後劃雙紅線,結束本年帳簿。在下年新帳第一行餘額欄填寫上年結轉的餘額,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