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形式設計原則是會計核算形式的設計應根據國家統一制定的會計核算規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進行,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1)集中統一和從實際出發相結合。國家統一制定的會計制度,對於記帳方法、憑證、帳簿等方面的規定,每個單位必須遵照執行。執行中可以結合單位規模大小、業務繁簡以及生產經營管理的特點,從實際出發,在保證貫徹會計制度統一要求的前提下,選擇適合本單位特點的核算形式,以提高會計工作效率。
(2)會計核算與經濟管理相結合。會計工作要為本單位不斷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力水平和經濟效益服務。因此,核算形式要結合本單位經營管理的需要,提供有關經濟活動和財產狀況的資料,便於檢查經濟效益和開展經濟核 算。(3)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和合理簡化手續相結合。會計工作應正確處理質量和數量的關係,即不能片面追求簡化而降低質量,也不應貪多求多,造成手續繁瑣;必須在保證會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注意總結經驗,不斷增強會計專業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