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等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等按各自許可權負責本部門(本系統) 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 類型:經濟科學術語
會計從業資格實行信息化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下列信息: (1) 持證人員的相關基礎信息; (2)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3) 持證人員的變更、調轉登記情況; (4) 持證人員換髮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情況; (5) 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6) 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 (7) 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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