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崗位,是指一個單位會計機構內部根據業務分工而設定的職能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在會計機構內部設定會計工作崗位,有利於明確分工和確定崗位職責,建立崗位責任制;有利於會計人員鑽研業務,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有利於會計工作的程式化和規範化,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還有利於強化會計管理職能。提高會計工作的作用;同時,也是配備數量適當的會計人員的客觀依據之一。
有會計初級證書即可上崗,具有中級以上會計技術職稱和五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熟練掌握《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法知識,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認真執行國家方針政策、財經紀律,堅持原則。
基本介紹
主要會計工作崗位
基本原則
- 應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定會計工作崗位應與本單位業務活動的規模、特點和管理要求相適應,因此,會計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一崗多人。
- 會計崗位設定應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
內部牽制制度(錢賬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項和財務收付、結算及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制約作用的一種工作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而不是所有記賬工作)。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票據。 - 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要有計畫進行輪崗,以有利於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 要建立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