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及時性原則是指會計資料作為一種會計信息,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其價值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漸降低,過時的會計信息只能作為歷史資料,它對經濟決策的參考價值就非常低了。為此,《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
會計核算及時進行有兩方面的涵義:一是要把企業的經濟活動及時地進行會計處理,用會計語言把它記錄下來二是要把會計資料及時地傳送出去。這兩個方面相互聯繫。會計資料不能及時記錄下來,就無法及時地傳送出去,但是如果忽略了傳送的及時性,即使會計記錄很及時,也會使會計信息失去時效性。所以,及時記錄和及時傳送要統一起來。會計報表是按會計的分期前提為基礎編制的,而會計的期間前提與持續經營前提是相聯繫的,這就必須要求會計的處理和會計報表的編制具有及時性。因為,本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具有連續的性質,剛結束會計期的有關會計資料,不僅有利於評價本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且能幫助企ik內外的報表使用者對企業的未來前景做出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