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涼山州委辦公室、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會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涼委辦〔2010〕80號)和《中共會東縣委、會東縣人民政府關於會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東委發〔2010〕54號),設立會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編號:東委發〔2010〕54號
  • 級別:縣政府工作部門。
  • 人員:局長1名、副局長2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縣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局。
(四)將藥品、醫療器械等技術審評工作交由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五)將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稽查職責交由下屬事業單位承擔。
(六)加強消費環節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職責。
(七)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的職責。

主要職責

會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食品藥品安全相關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全縣餐飲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央廚房和甜品站及其它與中央廚房和甜品站屬於同類情況的食品安全納入餐飲服務環節,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監管。
(三)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核工作;依法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責任。
(五)負責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六)承擔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責任,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承擔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責任。
(七)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八)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醫療機構製劑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中藥材市場。
(九)依法承擔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責任。
(十)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及原料採購的索證索票等檢查工作,承擔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能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職責。
(十一)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
(十二)承擔省、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會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和統計、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督辦、黨風廉政建設、安全和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和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二)市場監督股
負責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有關管理規範,監督國家有關標準的執行;上報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協助開展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餐飲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健康體檢;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等建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負責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覆核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藥用輔料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和標準;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生產流通;負責藥品生產環節及特殊藥品不良事件的應急處理;組織查處藥品生產(配製製劑)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受理和辦理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人員編制

會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編制12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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