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醫療保障局

會昌縣醫療保障局

按照《會昌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以及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昌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會昌縣社會保障大樓7樓
  • 所屬部門:會昌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會昌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正式成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我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相關實施辦法、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縣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全市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按上級統一要求做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相關工作。
(七)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完善全縣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協同推進醫療、醫保、醫藥 “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行,負責安全、公文運行、印章保管、保密、政務公開、合作交流、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平台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退休老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綜合業務股。負責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全縣醫療保障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和合法性審查工作及醫療保障政策宣傳工作,負責信訪事項辦理、矛盾糾紛化解,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參保登記、信息和統計有關政策檔案及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全縣統一的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統計工作。負責擬訂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縣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負責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擬訂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負責組織實施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負責擬訂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定點評估準入、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擬訂全縣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辦法。負責貫徹執行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負責監督全縣醫藥價格測算和談判工作。負責建立全縣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按上級統一要求做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大病保險等補充保險招投標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負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正式成立

2019年1月31日,會昌縣醫療保障局掛牌成立。
會昌縣醫療保障局會昌縣醫療保障局

現任領導

局長:曾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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