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戲,由各京劇戲班的名角集中在一起, 為慶賀盛大節日或喜事而舉行的專場演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戲
- 外文名:Will play
- 含義:各京劇戲班的名角集中在一起
- 類型:喜事而舉行的專場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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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的演出習俗--會戲
寺廟神會的定期演出。陝西在漢代就有“祈名岳,望山川”,“衛保散臘,傾蓋社場”的“戲倡舞像”風俗(桓寬《鹽鐵論散不足》第二十九)。清代:“每村多醵金集會。春秋暇時,必演戲三日,或曰酬神,或曰還願,實則人民娛樂之一種耳”(張紫晨《中國民俗與民俗學》)延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以前,陝西各市、縣、鄉鎮會戲的名義、會期與演出的規制不盡相同。如渭南市下部鎮每逢四月八日為佛祖生日會,開場戲規定演《郭璦拜壽》,接著由會首點戲、選把式(名演員),轉至抬爺樓作供奉演出。柞水縣四月八日為城隍爺生日的城隍廟會;勉縣則以四月二十八日為城隍會;同州府的城隍會卻為八月初二;渭南市大鐘寨西嶽廟會戲,第一天先到華陰西嶽廟唱三折神戲,演出結束,把預先扎制的神樓抬至城隍廟內作供奉演出。大荔縣每年從正月初九城北十家莊“上九會”(正月初九敬九天玄女神)起,會戲不斷,如正月十五日火神廟會,四月初八麥黃會,八月初二城隍廟會,九月十三關帝廟會,十二月初五娘娘廟會,每年竟有十多次,凡會必有戲。少則一台,多則兩台。一般會戲多為三天四晚,有的七天七夜,或時間更長。此外,有些會戲多為季節性的物資交流會,如南鄭縣天台山、佳縣白雲山會、關中各縣的“冬至會”及勉縣“清明會”等,都與神佛名義無關。
大龍泉會戲
起源
易門縣大龍泉"二月二"會戲是漢族民間的傳統祭祀、戲曲演出活動。最早記載於清乾隆四二三年(1778)由易門雍正進士董良材撰的《易門縣誌》卷之第六:"二月二日,軍民備牲醴,官詣大龍泉祭祀,宴會,演劇。"根據董進士曾在大龍泉古戲台寫有"水兢雲遲"四個大字的實情,可證實"二月二"會戲在清雍正年間就已開始演劇活動。
舊時易門壩子劃分為九個會,各會農田均以大龍泉水灌溉。故辦理會戲均由實有農田畝積不同的各會循序獨辦或聯辦。每年循序舉辦,周而復始。民國二十五年(1926),因再建大龍泉大寺,由民眾推舉各鄉紳組織成立"易門縣龍泉委員會",該委員會有公田40餘畝。故後來即以龍泉委員會的款項請省城昆明戲班名角來演戲,劇目更加豐富多彩。
習俗介紹
最遲至二月初一,所有飲食、服務,土雜百貨商賈,按預先搭好棚子的地點,各就各位開始營業。二月初一下午5時後開鑼演戲,稱為"踩台戲",也稱"打台戲"。二月初二傳為龍王誕辰,當日上開始祭龍,由縣長主祭。祭畢,由縣長率領區長、鎮長及鄉紳名士到官亭就座看戲。早晨演出"壽戲",第一場《跳加官》每年必演。接著開始演"正戲",大都為《八義圖》、《三娘教子》、《打紅台》、《斷橋會》等傳統劇目。有時,在縣長率鄉紳名士到龍洞祭龍完畢後,由縣長從三個寫有不同劇目名稱的紙團中隨手拿一個,打開後,是什麼劇目就演什麼劇目,並且,這個劇目就代表是龍王點的。當天早晨、中午、晚上均演出。二月初二至初四三天都是演"正戲"初五的演出稱為"掃台戲"。每日演出,男女老幼,穿上新衣,雲集於大龍泉,周圍鄰縣亦有民眾趕來觀賞,情景十分熱鬧壯觀。會戲以唱戲為主,稱為"唱大戲"。亦演出過京劇。大多數年份的會戲由易門滇劇玩友組織演唱。民國年間,也曾多次邀請昆明、玉溪、宜良等地的戲班或滇劇藝人來演出。1950年"二月二"會戲,除本縣滇劇藝人演出滇劇外,易門縣城燈會也第一次登上大龍泉戲台演出花燈節目。由於種種原因,此後的大龍泉"二月二"戲會中斷了40年之久。古戲台也被毀壞。
1994年農曆二月初二至初四,經易門縣人民政府多次撥款及各界人士捐款重建,在修繕一新的龍泉國家級森林公園中,"二月二"會戲正式恢復活動,由於不同原來的區劃中各會輪流承辦會戲,故恢復後改稱"戲會"。重建後的戲台高大、寬敞,利於大型文藝團體演出。戲會恢復後,不再搞祭龍活動。每年的"二月二"戲會均連演3天6場,邀請玉溪地區專業劇團及本縣業餘文藝隊聯歡演出。每天中午1時、晚上7時30分開演。每場演出前和結束時均鳴地炮12響,代表一年的12個月,以示隆重、吉祥。
會戲的賢寓
河北省定興縣賢寓調產生於當地民間花會的“斗樂”現象。它立足於本地方言,大量吸收蹦板等當地流行劇種的營養,逐步發展而成。賢寓調不僅為北京以南、保定以北的定興方言區百姓所津津樂道,而且為宣傳抗日、宣傳黨的各項政策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然而解放後,賢寓調被大劇種的光輝所掩映。特別是“文革”期間。樣板戲一統天下,賢寓調幾乎被人遺忘。改革開放帶來社會環境的變遷,與許多傳統戲曲一樣,賢寓調在多元文化的衝擊下幾近滅絕。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語境下,這個地方小戲重新為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