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寧縣水務局
- 外文名:Huining County Water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水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大型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
(三)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四)依法協調並仲裁全縣範圍內的水事糾紛。
(五)組織編制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可行性報告。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實施全縣主要河道、水庫、渠道及其岸線、行洪、蓄洪、工程保護區內灘涂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縣域內的重要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區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七)負責全縣水利和供水工作。保障城鎮供水。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防治全縣水土流失工作。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和執法檢查,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督促編制、申報、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覆核工作。負責全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擬定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規劃。指導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配套服務工作。
(十)對縣內重要水利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堤防、水閘、渠道等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在河道範圍內進行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爆破、鑽探、挖築魚塘、存放物料、開採地下資源等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十二)擬定全縣水利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水利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水務局應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工作。堅持節水優先,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維護河湖運行安全。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職責分工
與應急局、住建局的職責分工
1、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縣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縣住建局負責編制城市內澇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2、縣應急局負責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水務局局的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水務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洪澇災害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和紀檢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職稱評審、文稿起草及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發展計畫股。負責財務管理。擬定水利綜合、專項規劃編制。負責水利項目審查批覆等工作。承擔水利基建、綜合統計等工作。
(三)水旱災害防治股。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四)河湖管理股。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部門和跨縣區的水事糾紛,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導落實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負責河道範圍內采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爆破、鑽探、挖築魚塘、存放物料、開採地下資源等管理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水利行業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行政編制
縣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保留機關工勤編制1名。
縣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