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寧縣民政局
- 外文名:Huining County Civil Affair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依法登記管理工作。
(三)落實社會救助各項政策、標準,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負責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開展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縣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婚姻管理政策的落實,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殯葬管理政策及服務規範的落實,推進殯葬改革。
(八)負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的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落實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弱勢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負責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十二)負責開展全縣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民政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民政方面的能力建設。
1、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2、推進簡政放權。精簡審批事項,最佳化辦事流程,壓縮辦事時限,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快信息技術與民政工作深度融合,提高服務水平。
職責分工
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和紀檢工作。承擔文電、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和服務事項,權責清單的更新調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社會組織管理股(社會組織執法監督股)。擬定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落實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股。推進全縣婚俗和殯葬改革,落實婚姻、殯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措施。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建立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開展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管理工作。
(五)養老服務股。承擔全縣老年人福利工作,擬定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管理工作。
(六)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擬定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組織和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助等社會扶助活動,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定並落實全縣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行政編制
縣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保留機關工勤編制1名。
縣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
會寧縣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