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寧縣宣傳部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決議、指示和意見,負責制定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大活動,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承擔縣委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寧縣宣傳部
  • 主管單位:會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委宣傳部和縣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縣思想意識形態及宣傳工作的任務、目標、方針、政策。承擔縣委領導全縣宣傳思想戰線各方面力量的組織協調任務。
(二)指導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工作;會同縣委辦公室做好縣委中心組的學習安排和督促檢查工作;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和征訂黨員教育教材。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把握正確導向;指導協調全縣新聞工作,掌握方向,把握宣傳基調,對縣廣播電視局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對外宣傳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工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市場管理;貫徹執行“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指導全縣各專業文藝民眾團體的業務活動。為上級文聯組織選送各類文藝作品,開展全縣性的文化藝術創作活動,繁榮全縣文藝陣地,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對縣文化局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管理工作;代縣委管理縣文聯,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五)及時掌握各個時期、各個階段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形勢政策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國防教育,主抓愛國主義和國防教育基地建設。  (六)負責提出全縣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政策、法規;按照縣委的統一工作部署,協調宣傳、文化、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系統各部門(局)之間的關係。
(七)會同縣委組織部考察考核縣直宣教系統各部門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並提出任免意見,指導這些部門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制定培訓規劃,並組織對縣委宣傳部幹部、各企事業單位宣傳幹部的培訓,主管全 縣新聞系列、企業政工職稱的評定工作。

機構設定

縣委宣傳部掛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文學藝術聯合會牌子。縣委報導組(掛縣記者接待站牌子)隸屬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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