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縣環境保護局位於林城鎮希望路中心街49號,系正科級全額拔款單位,占地1500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同縣環境保護局
- 地理位置:林城鎮希望路中心街49號
- 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
- 性質:正科級全額拔款單位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地圖信息,
基本信息
局機關院內建有辦公樓、宿舍樓共3棟,總建築面積1800平方米,局機關內設辦公室、開發股2個股室和一個臨時性機構(會同縣創建全國生態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轄環境保護監察大隊、環境保護監測站2個二級機構。全局共有幹部職工27人,其中在崗22人,退休5人;共有專業技術人員11人,其中中級職稱7人,初級職稱4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縣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全縣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縣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減緩免及稽查。
(三)承擔落實全縣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參與指導和推動全縣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核審批全縣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生態保護工作。落實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全縣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審查。
(九)負責全縣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縣級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縣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懷化市會同縣中心街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