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配合公安機關開展除“六害”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配合公安機關開展除“六害”工作的通知》在1989.11.13由最高法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配合公安機關開展除“六害”工作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法
  • 頒布時間:1989.11.13
  • 實施時間:1989.11.1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
中央決定於10月下旬至明年(1990年)春節前後,在全國開展一次掃除賣淫嫖娼、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拐賣婦女兒童、私種吸食販運毒品、聚眾賭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騙財害人等“六害”的統一行動。1989年11月13日,國務院召開了電話會議,對這次統一行動做了部署。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這次電話會議的部署,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職能作用,積極參加和主動配合這次統一行動。
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黨委的領導下,依法審理了一大批“六害”犯罪案件,嚴厲懲辦了犯罪分子。但這類犯罪蔓延發展的勢頭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例如,今年(1989年)1至8月,全國法院共受理製造、販運和走私毒品案1294件,比去年(1988年)同期上升18.11%;受理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案325件,比去年(1988年)同期上升34.3%。這六類社會醜惡現象和犯罪活動的蔓延,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干擾了改革開放和精神文明建設,摧殘廣大民眾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成為影響社會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是廣大人民民眾深惡痛絕的六大“公害”,必須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決。為了搞好這一鬥爭,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這次統一行動,各地將成立由公安為主,檢察、法院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門領導班子。各地法院要在專門班子的統一部署下,與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參加掃除“六害”的專項鬥爭,把審理好“六害”犯罪案件作為今冬明春刑事審判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各地法院的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法意統籌兼顧,精心組織,充實、調配辦案力量,確保這次統一行動的順利進行。
二、集中力量,打擊重點。這次統一行動打擊的九種重點對象是:1.引誘(包括介紹)、容留、強迫婦女賣淫的;2.賣淫或者嫖娼屢教不改的;3.走私、製作、貶賣、組織傳播淫穢物品數量較大的;4.利用淫穢物品教唆、引誘他人犯罪或向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5.採取拐騙和暴力手段拐賣婦女兒童的;6.聚眾賭博的賭頭和以賭博為業的賭棍,屢教不改的慣賭分子;7.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姦污婦女、殘害人命的;8.反動會道門的為首分子的骨幹分子;9.走私販賣、偷運毒品,私自種植大量罌粟或非法加工毒品以及吸食毒品屢教不改的。各地法院要在除“六害”專門領導班子的統一部署下,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明確打擊重點,確定審判方針。
三、抓緊及時審理“六害”犯罪案件。對於已經起訴到法院的案件,各地人民法院要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提高辦案效率。對於影響較大的大案要案,可以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案件起訴到法院後,要抓緊審理,只要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能夠認定犯罪的,就應及時依法判處,不要糾纏那些不影響定罪量刑的枝節問題。
四、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嚴厲打擊犯罪分子。各地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既要態度堅決,又要注意政策,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釋,解決了包括“六害”犯罪案件在內的一些適用法律定罪量刑的突出問題。各地法院在審理“六害”犯罪案件時,要注意認真研究執行這些司法解釋,準確適用法律,有力懲處“六害”犯罪分子。同時,還要注意研究在審判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其中屬於如何適用法律定罪量刑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意見,逐級報告最高法院,以便進一步作出司法解釋,更好地適應除“六害”鬥爭的需要。
五、緊密配合統一行動,不失時機地搞好公開審理和公開審判。各地法院要在這次統一行動的不同階段,儘可能在“六害”案件多發地區多開幾次宣判大會,以震懾和分化犯罪分子,鼓舞和教育人民民眾,擴大統一行動的聲勢,遏制“六害”繼續蔓延的勢頭。
六、注意鬥爭動向,抓好信息工作。這次統一行動,範圍廣,情況複雜。各地法院要密切注意,及時向上級法院反映審理“六害”案件的情況、適用法律遇到的問題,以及典型案例的分析處理。信息工作一定要做到高質量、高速度,不失時機。
七、結合審判工作,積極參與掃除“六害”的綜合治理。各地人民法院在依法審理“六害”犯罪案件的同時,要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司法建議,促使發案地和發案單位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清除死角,預防、減少“六害”犯罪和醜惡現象的發生。
198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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