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覆》是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3月27日發布的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覆》已於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覆
(2013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3〕5號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根據行政強制法和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精神,對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的強制拆除,法律已經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機關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