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規定不一致的法律適用問題的答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規定不一致的法律適用問題的答覆》在2003.08.1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規定不一致的法律適用問題的答覆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2003.08.15
  • 實施時間:2003.08.15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3]蘇行他字第002號《關於部門規章與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處罰幅度不一致,如何適用法律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在國家尚未制定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之前,人民法院在審理有關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的行政案件時,可以優先選擇適用本省根據本地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的有關道路運輸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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