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覆核死刑案件所用文種等問題的批覆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6年11月22日發布,自1956年11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覆核死刑案件所用文種等問題的批覆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1956年11月22日
- 實施日期:1956年11月22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死刑覆核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覆核死刑案件所用文種等問題的批覆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6年11月22日發布,自1956年11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覆核死刑案件所用文種等問題的批覆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6年11月22日發布,自1956年11月2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本年7月17日(56)法刑字第234號請示已收到。經研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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