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在1991.06.0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91.06.06
  • 實施時間:1991.06.06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見。人民法院在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時,可以根據該案件所涉及的技術領域,聘請有關技術專家擔任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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