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實體處理契約糾紛案件以前可以依法裁定終止契約履行的復函》在1991.06.0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1)粵法經請字第1號請示收悉。關於對確無履行必要的承包契約糾紛在作出實體處理以前,可否...
二、契約效力及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契約轉讓後如何確定契約簽訂地的批覆(1986.10.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加工承攬契約履行地問題的函(1989.8.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實體處理契約糾紛案件以前可以依法裁定終止契約履行的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