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計算機工作“九五”計畫綱要及2010年遠景目標構想》的通知在1996.06.1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計算機工作“九五”計畫綱要及2010年遠景目標構想》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96.06.17
- 實施時間:1996.06.1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
現將《全國法院計算機工作“九五”計畫綱要及2010年遠景目標構想》印發給你們,請轉發所轄各級人民法院,並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院。
軍事法院系統的計算機工作規劃問題,可根據實際情況和軍隊有關規定,參照此檔案自行制定。
全國法院計算機工作“九五”計畫綱要及2010年遠景目標構想
從現在起到2010年的15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人民法院必須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和時代緊迫感,全面加強以計算機技術為基礎的現代化建設,開創科技工作新局面。制定全國法院計算機工作“九五”計畫綱要和2010年遠景目標十分必要。
一、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全面貫徹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以充分體現鄧小平同志關於“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光輝思想為指針,緊密結合人民法院的實際情況,抓住機遇,大力推廣計算機技術的套用。通過廣泛採用以計算機為基礎的先進技術和電子信息技術設備,大力加強技術開發,經過全員培訓,普遍掌握計算機套用技術,使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和管理工作逐步實現計算機化,全面提高辦公自動化水平,開創法院現代化建設新局面,使計算機技術更好地為審判業務服務,為法院建設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
為此,要求計算機工作:
人民法院計算機套用推廣的目標是:
經過努力,到本世紀末,使人民法院套用計算機的先進性和廣泛性,達到世界上已開發國家法院八十年代套用水平,到2010年時,實現法院全面工作計算機化,從而使人民法院的計算機套用工作在國內居於先進水平。
實現上述目標,應該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各級法院普遍裝備計算機。到“九五”末期逐步實現每個法院均有足夠數量的計算機,滿足日常各項工作的需要,有條件的人民法庭擁有計算機。法院系統本世紀末計算機擁有量在“八五”末期1995年1200台基礎上翻兩番,達到4000台以上,平均每千人擁有計算機8台,比“八五”末期翻一番。到2010年時全國法院系統擁有計算機15000台,平均每個法院擁有計算機4台以上。
2.大力加強計算機網路建設,實現信息交流網路化。力爭在“九五”末期各高級人民法院和大中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建成計算機區域網路,有條件的地區力爭建成計算機廣域網。到2010年全國法院系統全面實現信息交流網路化。
3.各高級法院和有條件的中級法院逐步聯通國家信息高速公路。
4.廣泛建立較完善的計算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成審判業務、人才信息、服務信息等資料庫,實現多層次、多方位信息服務。
為此,在現代化裝備方面應增加門類,擴寬領域,提高檔次。除計算機外,還包括:電子打字機、速錄機、速印機、輕印刷系統、掃瞄器、大螢幕投影儀、語音識別機、光碟機、電子詞典、電子會議系統、多媒體系統等,尤其應以多媒體作為發展重點。
與發展硬體裝備的同時,應大力開發和套用各類辦公自動化軟體系統,包括:中文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公文處理、電子表格、電子日程、電子數據交換、集成辦公系統、首長辦公系統、財務管理系統、電子郵件、統計與分析、輔助判案專家系統、信息管理、工具軟體、多媒體軟體、網路軟體,等等。
5.普遍建成辦公自動化系統,使辦公自動化水平從事務處理級逐步向系統管理級和巨觀決策級發展。
經過15年的發展,到2010年時應使法院的辦公自動化水平達到辦公業務電腦化、辦公環境網路化、辦公服務自動化、並能實現移動辦公、無紙辦公,使多媒體技術在辦公自動化領域起主導作用。
為達此目的,需要冷靜思考,理智決策,踏實工作,追求實效,注重基礎工作,立足於國情求發展。
各級法院在制定具體實施計畫時,應根據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發展目標和進度,力爭達到或超過本規劃所規定的目標。
二、“九五”期間的主要任務與發展重點
1.從抓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入手,全面規劃本單位的計算機開發與套用推廣工作。認真做好用戶需求調研,搞好總體設計、初步設計、詳細設計等階段工作,儘量採用開發成功、經過實踐考驗的套用軟體。注重發揮綜合效益,要從單項套用向軟體集成、從單機套用向網路化發展,並重視系統開發的工程化、規範化、標準化。
2.緊跟新技術發展,注意高水平開發起點。重點抓好幾大套用系統的開發和套用推廣工作,包括司法檔案資料庫檢索系統,司法統計與分析管理系統,案件審判管理系統,來信來訪管理系統,訴訟檔案管理系統,人事工作管理系統,首長辦公系統,以及其他管理系統。具體工作應本著“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由點到面、從易到難、邊開發邊發揮效益”的原則,逐步推進法院工作的現代化、信息化。
3.在技術裝備、技術開發及推廣套用方面、大力提倡全國法院一盤棋的全局觀念,力爭做到“統一機型、統一規範、統一標準、統一軟體”,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用於最急需之處,避免互不配套、重複開發、資源浪費。
4.大力加強具有法院工作特色的套用軟體開發,廣泛開展信息服務。法院工作獨具特色,法院套用軟體的開發套用本系統技術力量為主,適當藉助社會技術力量的支持,開發出符合法院工作實際的高質量、高水平的套用軟體,在滿足法院本身工作需要的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和手段向社會提供信息諮詢和信息服務,並通過技術工作擴大社會影響,樹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
5.抓好計算機套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計算機知識普及培訓要理順工作關係,明確管理部門,各級法院應設定信息技術工作機構,歸口管理計算機等信息技術工作。最高法院技術局負責法院系統信息技術工作的組織、協調等項行政管理工作,同時指導人民法院信息技術服務中心(事業單位)的工作。
要搞好套用人才隊伍建設,合理安排人才層次、專業結構、人才分布、充分發揮現有人才的作用。法院系統計算機隊伍中應包括適應工作需要的高級、中級、初級技術人才;要形成硬體、軟體人員齊全,硬體維護、軟體開發、數據通信、網路管理等專業配套的技術隊伍。其人數應滿足工作需要,適當考慮發展,逐步增加。
要建立培訓機構、培訓體系,配合推廣套用搞好培訓工作。選擇合適的培訓內容,進行全員培訓。應將培訓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計畫。對50歲以下的司局級領導幹部在2年內應完成入門培訓,50歲以下的其他人員應在“九五”期間分期分批完成普及培訓。應將掌握計算機套用技術作為幹部考核內容之一。鼓勵50歲以上的同志自願參加入門培訓。
三、實施對策與措施建議
1.制定實施計畫,搞好計算機套用規劃與本單位發展計畫的協調。
2.理順關係,加強對計算機工作的領導。將計算機推廣套用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的日常工作,建立相應領導、決策體系,統一指揮、協調技術工作。
3.經費傾斜安排,制定合理投入比例和經費安排辦法,將裝備重點逐漸轉向現代化設備,確保有足夠數量的,檔次較高的計算機投入日常工作。
4.建立適應法院改革、適應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推廣套用和管理機制。根據法院工作的特點和技術工作的實際情況,應建立行政職能管理和技術服務並存的管理體系。由行政職能部門制定遠景規劃和實施計畫,負責巨觀決策,實施保障措施。技術服務部門在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在完成和保證法院工作需要的同時,為社會服務,擴大活動範圍。
5.重視技術隊伍建設,形成有一定規模、專業結構齊全、層次搭配合理的技術隊伍建設和推廣套用人才,以能適應形勢、任務的需要。實現法院現代化,人才是關鍵,要搞好計算機隊伍建設和套用人才培養,重視人才的層次、專業結構和分布。
6.密切注視技術新動態,及時引進最新技術。計算機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突飛猛進,新的技術及設備層出不窮,要了解發展趨勢,掌握套用新技術,及時更新技術知識和技術裝備。
四、1996年工作計畫
1.大力推廣四個重要套用項目,提高計算機裝備普及率
①司法統計與分析系統。繼續推進統計工作計算機化。1995年底已有1105個法院採用計算機完成統計工作(其中,高級法院31個,中級法院292年,基層法院781個),約占法院總數的30%。1996年底力爭達到1400個,約占法院總數的40%。
②司法檔案資料庫。利用計算機查詢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典型案例。1995年底正式推出,1996年底力爭達到200個用戶。
③法院綜合管理軟體包。該軟體包包括案件管理、來信管理、來訪管理、文檔管理,1995年底正式推出,1996年經試用後逐步推廣。
④人事工作管理系統。實現人事管理工作計算機化。1995年底正式推出試用版,1996年經培訓並在一部分法院試用後,進一步完善功能,最佳化程式,完成版本定型,開始推廣。
2.開發計算機通信管理軟體,實現與部分高級法院的遠程數據通信
利用計算機通信技術實現最高法院與部分高級法院的信息交流,包括司法統計、各類往來檔案、材料,可以大大縮短檔案傳送時間,減少檔案印刷數量。為此,必須自行開發計算機通信管理軟體,依靠本系統電話專線(或必要時租用國家分組交換網或中國計算機網),並採取硬體加密措施,確保數據安全,實現與高級法院的點到點數據通信。
3.開發計算機網路管理軟體
在法院系統繼續普及單機套用,到1996年底力爭使計算機擁有量達到2000台,與此同時,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法院計算機網路組建和運行工作。為了協調法院系統的網路工作。保證數據通信的順利進行,應由最高法院統一規劃網路建設,統一通信協定,統一數據格式,統一網路結構模式,統一開發網路軟體。
4.開發院長辦公系統
該系統功能應能適應院長決策需要,及時提供各類巨觀信息,便於領導親自操作。條件允許時採用筆記本電腦,為領導流動辦公提供方便。
5.大力加強普及培訓
最高法院的計算機套用知識培訓工作分兩大類,一類是按中共中央組織部的要求,利用一年時間基本完成對50歲以下司局級領導幹部的計算機入門培訓。另一類是在“九五”期間對50歲以下的處級以下人員的套用培訓。這一工作力爭在三年內基本完成,1996年在優先安排入門培訓的前提下,完成對一部分人員的套用培訓。地方各級法院也應普遍開展計算機知識普及培訓和軟體套用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