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二00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點》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二00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點》的通知在2009.01.0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二00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點》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9年01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9年01月08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二00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院。
二00九年一月八日
二00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點
2009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是推進“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全面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現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關鍵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部署開展審判執行工作,緊緊圍繞司法為民的要求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緊緊圍繞確保公正廉潔司法的要求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緊緊圍繞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推進司法改革,緊緊圍繞實現人民法院工作的整體發展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更好地實現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學發展。經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討論,確定二零零九年人民法院工作要點如下:
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努力踐行“三個至上”指導思想
1、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關於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解決政法工作突出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把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擺在突出位置,在提高思想認識的基礎上,重點對照《意見》的要求,深入查找本單位、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逐一制定、落實政策方案,解決人民法院工作和黨性黨風黨紀等方面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轉變執法理念,提高執法能力,改進執法作風,創新體制機制,推動人民法院事業科學發展。
2、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關於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意見》,緊密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堅持不懈地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教育,確保人民法院幹警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方向。努力踐行“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進一步深化對人民法院工作指導思想的認識,正確理解和處理“三個至上”與執法辦案的關係,認真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裁判原則,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加強司法理論研究,有組織、有計畫研究一系列事關人民司法事業長遠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二、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積極審慎處理因國際金融危機引發的各類案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擴大國內需求、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以及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的決策部署,深入研究國家有關政策措施實施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特別要密切關注因金融危機引發的企業兼併、重組、破產、勞動爭議以及契約不能履行、執行不能等案件糾紛,研究採取穩妥慎重的處理辦法,協調和配合做好職工安置、工資發放、債權債務處理等工作,減少由此造成的經濟、社會風險。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經濟領域不穩定不確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時向有關方面提出預防和解決問題的司法建議。處理好由國際貿易爭端引發的案件,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在依法保障金融債權、制裁金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障企業發展、依法規範經濟秩序等方面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
4、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戰略提供司法服務。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決審判執行工作中涉及“三農”問題出現的各種新情況。認真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及時、主動、有效地為“三農”工作搞好司法服務。依法處理好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農業科技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公共事業建設、農民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特別要依法處理好土地確權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林權改革等過程中發生的案件,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考慮農村社會現狀,以農民民眾聽的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處理案件,特別是要發揮人民法庭面向農村、貼近農民民眾的優勢,依法審理好各類涉農案件,確保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
的若干意見,積極探索符合智慧財產權特點的審判組織配置模式,妥善處理好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依法制裁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充分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導作用,努力營造鼓勵創新的司法環境。
6、認真研究解決各種新類型案件。要堅決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依法處理好有關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案件,有效制裁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深入研究因經濟利益關係調整和民生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糾紛和各種社會公共事件的法律應對問題,妥善處理進入司法程式的各種新類型案件,確保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
三、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7、進一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充分考慮社會治安形勢與人民民眾的安全感,進一步細化寬嚴相濟的適用標準,做好《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試點與推廣工作。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根據各地區不同特點,加強分類指導,統一裁判標準,完善死刑覆核程式。完善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和涉外犯罪的審判工作機制,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制定《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指導意見》,完善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的審理工作。積極參與關係人民健康和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專項整治和打假活動,做好相關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並及時公之於眾。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打擊非法集資、傳銷、地下“六合彩”等涉眾型犯罪中存在的法律問題,提出完善有關法律規定的意見建議。對於涉及受害民眾比較多的案件,要提前制定處理處置預案。妥善處理民事賠償和量刑的關係,既要加大對刑事被害人的保護力度,也要防止對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不顧社會影響而片面以賠償被害人損失為由從輕處罰。
8、認真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司法原則。加強和規範司法調解工作,積極總結調解經驗,對調解的階段和主體、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的對接、調解與判決的協調、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輕微刑事案件的和解等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推進行政審判協調工作。積極探索立案調解的規定,制定《關於人民法院立案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積極參與不同矛盾化解機制之間的協調、配合、銜接、整合社會資源,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四、高度關注民生,著力解決好人民法院工作中涉及民眾利益的難點熱點問題
9、著力解決好執行難問題。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下大力氣組織開展好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探索建立黨委政法委組織協調、人民法院主辦、有關部門聯動、社會各界參與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做好2009年10月向全國人大報告民事執行工作的專題報告。修改完善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深入推進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建設。
10、認真做好涉訴信訪工作。完善信訪案件的接待、分流、處理工作機制,妥善解決民眾信訪中反映的突出問題;落實訴訪分離制度,探索建立在黨委領導下的信訪案件終結機制;加強源頭治理,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對上訪人的救助基金制度。
11、嘗試建立司法協理網路。探索實現司法專業化和大眾化相結合的新途徑,在地方黨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基層法院可以聘請鄉村、社區一些德高望重、熱心服務、能力較強的民眾擔任司法協理員,協助人民法院化解社會矛盾,代表人民民眾反映意見,建立遍布整個鄉村社區的司法協理網路。
五、堅持與時俱進,進一步推進司法改革。
12、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根據中央的部署,進一步推進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要抓緊完善下發《關於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要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改革方案和實施步驟,嚴格落實責任,列出具體時間表,務必達到預期目標。在貫徹落實過程中,要最佳化司法職權配置,研究加強內外監督制約的措施;要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提高打擊能力的同時減少社會對抗;要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努力解決中西部地區法官短缺問題,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幹警每年定期集中培訓制度,關心幹警的成長進步;要加強人民法院經費保障,配合相關部門研究確定人民法院系統經費保障的範圍和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級高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工作的監督與指導,同時做好檢查評估、督促協調、信息反饋工作。
六、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13、建立並嚴格執行有關反腐倡廉的制度規定。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深入開展先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尤其是要用發生在身邊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幹警。認真執行“五個嚴禁”的規定。凡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幹警,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崗位;對情節嚴重的,堅決依紀依法處理,切實做到令行禁止,有效預防腐敗現象。加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力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納入本單位總體工作規劃,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七、深入貫徹中央決定精神,努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14、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中央關於加強“兩院”工作決定的落實情況。在中央政法委的統一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央相關部門對地方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兩院”工作決定,支持人民法院加強隊伍建設,增加政法專項編制和機動編制,制定人民法院經費保障標準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八、加強人民法院宣傳工作和司法文化建設,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15、加強人民法院的宣傳工作。建立人民法院宣傳工作協調機制,整合全國法院宣傳力度,進一步落實《人民法院新聞發布制度》,加強與主流媒體的聯絡溝通,拓寬宣傳渠道,大力宣傳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人物,好事跡,樹立新時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16、加強人民法院文化建設。結合開展“學習型、團結型、創新型”機關創建活動,制定共組方案,開展豐富多彩的司法文化建設活動,認真做好人民法院六十周年紀念活動籌備工作。
做好人民法院2009年的各項工作,各級人民法院必須自覺接受黨的領導、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檢查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始終堅持“三個至上”的重要指導思想,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發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為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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