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一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式的刑事判決書等4份補充樣式的通知》在2001.06.11由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一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式的刑事判決書等4份補充樣式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 頒布時間:2001.06.11
- 實施時間:2001.06.11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
根據刑事審判工作實際的需要,現將一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普通程式的刑事判決書、延期審理決定書、限制出境決定書和退回減刑、假釋建議書用的決定書等4份補充的新樣式印發給你們,望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