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社會渣滓”是否有抗訴權問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社會渣滓”是否有抗訴權問題的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發布的一份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社會渣滓”是否有抗訴權問題的函
1954年10月14日,最高法院、法務部
湖南省人民法院:
你院秘密(54)字第33號函閱悉。關於第二個問題“社會渣滓犯罪,是否有抗訴權”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社會渣滓”範圍很廣而且複雜,其含義也不很清,故用這一罪犯名稱不很恰當。
二、是否準許這些罪犯抗訴,按一般原則,應該準許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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