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二廳《關於查處盜伐濫伐森林案件的情況和意見》的通知在1983.09.2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轉發二廳《關於查處盜伐濫伐森林案件的情況和意見》的通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 頒布時間:1983.09.23
- 實施時間:1983.09.23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
現將高檢二廳整理的《關於查處盜伐濫伐森林案件的情況和意見》的材料轉發給你們。望你們在當前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和嚴重經濟犯罪活動的鬥爭中,把查處盜伐濫伐森林案件的工作抓緊抓好。對於盜伐濫伐破壞森林的首犯、主犯,毆打護林人員的犯罪分子,必須堅決從重從嚴懲處,絕不能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