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最高檢2015年2月3日出台。

建設方向,具體內容,

建設方向

2015年2月3日,從最高檢獲悉,最高檢出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明確提出,將建立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推進檢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具體內容

《意見》稱,各級檢察機關要適應檢察人員分類管理的需要,完善職業準入制度,探索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研究預備檢察官職業訓練並考核合格作為檢察官的法定任職條件。
同時,要建立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初任檢察官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院任職,上級院檢察官一般從下一級檢察院的優秀檢察官中遴選。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檢察官制度,暢通具備條件的軍隊轉業幹部進入檢察隊伍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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