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資決策前對各種建設方案、技術方案和生產經營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它的任務是研究項目是否可行,為正確進行投資決策提供依據。這一方法在20世紀30年代美國首先開始採用,後經一些工業已開發國家陸續運用和總結,逐步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理論、工作程式和評價方法。我國從1982年起,已將可行性研究列為基本建設的一項重要程式。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資決策期內進行,分為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最終可行性研究三個階段。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獲得儘可能好的經濟效果。力求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成果。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就需要對建設中的設計方案、生產中的技術方案,反覆進行研究、計算、分析,權衡利弊得失。以便選取一個投入(包括資金、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少,產出(包括產品產量、產值和利潤等)多的方案。因此,對於擬建項目的經濟效果進行計算、分析、比較和評價的過程,也就是可行性研究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終可行性研究
  • 外文名:Final feasibility study
  • 適用:企業
  • 性質:經濟學名詞
最終可行性研究,又稱技術經濟可行性研究。它是可行性研究的主要階段,習慣上簡稱可行性研究。由於各行業的技術特點不同,可行性研究內容也不相同。一般工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內容有:
(1)建設項目的依據,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產品銷售方向。技術引進項目要說明引進目的、水平和方式,與本國科學技術發展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關係;
(2)市場需求和工廠生產能力,產品的競爭能力,預測產品進入市場的前景,確定市場策略,制訂生產綱領,按不同生產水平、投資費用和銷售收益確定生產能力,對不同規模的建設方案進行論證;
(3)原材料、燃料、動力供應。研究其來源、價格、供應可能性、運輸可能性和費用,需要進口的原材料的可能性等;
(4)地理位置和廠址的選擇,主要是進行規劃性選廠,也可與工程選址結合進行;
(5)工程項目技術工藝,選擇並說明最佳布置設計及範圍,主要設備選型全廠總圖布置方案分析比較,確定主要建築物結構與工程量以及主要配套工程設施等;
(6)環境保護。說明三廢對環境的污染及治理、回收技術方案;
(7)工廠組織與管理機構的規模;
(8)確定各類人員的數量、知識和技能水平, 人員來源與培訓要求;
(9)實施進度計畫統籌安排構想,可用網路圖表示;
(10)投資與成本估算,規劃資金來源、籌措方式與數額、償還能力預測;
(11)經濟效益評價與社會效益評價,作出結論說明該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如何。
總之,最終可行性研究要對工程項目進入深入的技術經濟論證,對有關的生產綱領、廠址、工藝、設備、機械、電氣、土木工程、車間劃分、生產系統、投資總額、建設進度、組織機構、環境保護以及盈利和還本付息年限等問題,都要進行多方案比較,其工作深度相當於或超過了我國的初步設計。
最終可行性研究對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精確程度要求在±10%,有的可能達到±5%,所需時間約8個月至1年或更長。所需費用,小型項目約占總投資的1~3%,大型工程約占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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