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牛廣告大樓
- 地點:廣州市火車東站廣場旁邊
- 高:40多層
- 占地:近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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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介紹
2013年1月,在廣州火車東站廣場旁邊、天河北附近,“冒出”了一座整個天河核心商圈都能清楚看到的“最牛廣告大樓”———這座大樓40多層高、占地近5000平方米,戶外廣告完全包住了整棟樓的四面外牆。天河北這一“廣告大樓”原為中水廣場,至今爛尾已10餘年。如今,100%覆蓋該樓外牆的是某白酒品牌的戶外廣告。該廣告位既沒有經過公開拍賣程式,也沒有向廣州市城管委申請辦理過《戶外廣告設定證》,更沒有廣州市工商局核發的《戶外廣告登記證》,完全是“裸掛”違法廣告。
廣告公司回應
廣東麥迪遜廣告公司位於客村立交附近的廣告公司。在介紹公司媒體資源時,麥迪遜公司總經理賴某表示,這樣的大型包樓廣告“在亞洲都僅此一家”,某食用油品牌投入重金在該樓做廣告後,還申請了“世界上最大的食用油廣告”的金氏世界紀錄。如今,點開麥迪遜公司的網頁,映入眼帘的首先就是這個“明星產品”。
在推銷此包樓戶外廣告時,麥迪遜公司的網站這樣寫道:“巨型廣告,超大面積,超強的視覺衝擊力,品牌形象過目難忘,深入人心;地處天河CBD商務核心地段,毗鄰中信廣場、廣州東站、市長大廈……,直達中高端目標客群;超高建築,整樓包裝,全城唯一,全球獨享……;政府核准,持證發布,安全、穩定、零風險、持續傳播。”
如麥迪遜公司所言,在某食用油官網,發現它在宣傳資料中也聲稱自己獲頒過“世界最大的食用油廣告”世界紀錄證書。
廣告費用
介紹
關於中水廣場包樓戶外廣告的發布費,賴某表示,“這個包樓廣告價位以月計,380萬元一個月,560萬元三個月。”他坦言:“東站那邊價格很高的,一般的公司也承擔不起,僅僅上畫費用成本價就要80萬元,但這80萬元是包括在剛才說的380萬元中的。”
“380萬元一個月,560萬元三個月”,換句話說,天河北“最牛廣告大樓”的年發布費可能高達2240萬元的天價,3年的發布費也許超過6000萬元!相比之下,2009年正佳廣場LED廣告牌拍出價為3年5000萬元,環市東好世界廣場大廈外牆戶外廣告位在2011年也才拍出6年3020萬元。
去向
戶外廣告占用公共空間資源,其天價廣告發布費應該有相當部分屬於公共財政收入。但其流向何處,不得而知。據賴某介紹,麥迪遜公司已經同中水廣場業主簽訂了十年契約,租賃其外牆發布廣告。關於該戶外廣告位的合法性時,賴某說:“你也看得到的,我們的廣告一直在做,只有換廣告,沒有撤廣告的,(合法性)這些不用你擔心的。這個爛尾樓本來也就是廣州的一個傷疤嘛,我們也是為了美化市區環境。” 賴某還表示,“如果遇到政府搞大型活動,可能會暫時撤下商業廣告”,目前商業廣告只能做滿大樓外牆的約三分之二部分,下面的公益廣告屬於政府附加要求,不能撤換。
工商局回應
根據2010年8月12日廣州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規《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管理辦法》,設定戶外廣告和招牌應當與建(構)築物風格和周邊環境相協調,應當牢固、安全,不影響建(構)築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鄰建(構)築物的通風、採光,不妨礙交通和消防安全……新出台的《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規範》也規定,“戶外廣告應當與周邊的建築、街景、環境相協調,達到白天與夜間美化城市景觀的效果。”與此同時,該《規範》還規定,“在建築立面上設定的戶外廣告的總面積不得超過所在牆面(扣除窗戶)面積的1/3”。由此看來,麥迪遜公司在中水廣場發布的巨型戶外廣告,360度全包圍了建築的四周,單單是商業廣告就占據了三分之二的層高,遠遠超出了“所在牆面(扣除窗戶)面積的1/3”的限制。
《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管理辦法》還規定,“設定戶外廣告應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設定證》。未辦理《戶外廣告設定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定戶外廣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核發《戶外廣告登記證》。”那么,中水廣場的“最牛廣告”有沒有向廣州市城管委申請辦理《戶外廣告設定證》?廣州市工商局是否核發了《戶外廣告登記證》?
2013年1月14日,廣州市工商局廣告處就天河北這一“最牛戶外廣告”回應稱:“首先,廣州市工商局沒有接到過林和西路中水廣場這個包樓戶外廣告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的任何申請,而按照《廣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取得《戶外廣告設定證》的申請人,應當持《戶外廣告設定證》和其他有關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
廣州市城管委方面2013年1月14日也表示,“廣州市戶外廣告網有設定規劃戶外廣告公示信息,所有合法審批的持有《戶外廣告設定證》的戶外廣告,在上面都可以找到。公示信息上沒有的,就是違法戶外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