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韓國公司法及施行令》是2014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延川、劉衛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新韓國公司法及施行令
- 作者:王延川、劉衛鋒
- 出版時間:2014年11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11 頁
- ISBN:9787511869661
- 定價:2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最新韓國公司法及施行令》是2014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延川、劉衛鋒。
《最新韓國公司法及施行令》是2014年1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延川、劉衛鋒。內容簡介韓國公司法繼受自大陸法系,後來受到美國公司法的重大景響,可謂兼具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之精華。韓國公司法在發展中,從實踐中歸納出...
劉衛鋒,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助理教授,韓國國立忠北大學法學博士,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證券法、金融法等,在《金融法苑》、《證券法律評論》等國內期刊與《法學研究》、《企業法研究》等韓國期刊上已發表論文十七篇,與他人編譯《*韓國公司法與施行令》譯著一部。曾獲2013年度國家優秀...
第二編 韓國證券法律法規篇 第一 有價證券部分 一、有價證券市場上市規則 二、有價證券上市規則實施細則 第二 科斯達克市場上市部分 一、科斯達克(KOSDAQ)市場上市規定 二、科斯達克(KOSDAQ)市場上市規定施行細則 第三 外匯交易部分 一、外匯交易法 二、外匯交易法施行令 第四 信息披露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第二節主要探討了美國金融控股公司具體的演變歷程與原因,同時介紹了英國、日本、韓國和台灣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變革。第三節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產生的特殊法律問題。 第二章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組織制度。第一節研究金融混業經營的理論演變。首先分析加入分業經營和混業經營的概念,接著分析金融分業經營與金融混業經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是為了確認公司的企業法人資格,規範公司登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制定的條例。1994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根據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
(《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已於2023年12月4日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3年第4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消費金融公司的監督管理,促進消費金融公司規範經營和高質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
《公司法修改條文理解與適用》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守曄。內容簡介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公司法》,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訂是《公司法》實施以來修改內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此次《公司法》修改增加很多新制度,完善公司資本制度;最佳化公司...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於2005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為配合新修訂的公司法的施行,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第451號令公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為了更好地宣傳、學習、貫徹和理解新修訂的公司法和條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從事公司法和條例審查、起草的同志編寫了本書。本書採用表格形式,左欄為舊法,右欄為...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資全部屬於單一股東的公司。我國《公司法》允許自然人或法人單獨出資設立一人公司,而國有獨資公司也可視為一人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合資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是屬於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的公司。簡介 一人公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一人公司包括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和實質上的一人公司...
《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登記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設立公司應當...
《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配套解讀與實例》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文科。內容簡介 該書以新修訂的《公司法》條文解讀為主線,在重點法條下增加相對應的法律、司法解釋、司法政策的解讀,以加深讀者對主體法的理解。該書採用條文解讀和關聯法規及解讀的方式詳細介紹公司法的基本問題,涉及有限責任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0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94年8月4日簽發的命令。第160號令《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是為適應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境外上市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五條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0號 《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外資法人機構”是指《條例》所稱獨資銀行、合資銀行、獨資財務公司和合資財務公司。第二章 設立與登記 第四條 根據《條例》第六條設立的獨資銀行,其唯一股東或最大股東必須是商業銀行。根據《條例》第六條設立的獨資財務公司,其唯一股東或最大股東必須是商業銀行或財務公司。本條所稱商業...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銀行支付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依法設立,除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取得支付業務許可,從事根據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以下統稱用戶)提交的電子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等支付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的非銀行機構擬為境內用戶提供跨境...
第七十一條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年度審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資本充足情況、資產質量、公司治理情況、內部控制情況、盈利情況、流動性和市場風險管理情況等。外國銀行分行的年度審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財務報告、風險管理、營運控制、合規經營情況和資產質量等。第七十二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在必要時可以指定會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9號是國務院總理李鵬於1995年12月25日簽發的命令。第189號令《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是為規範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發行及交易,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製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9號 《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規定的章程;(二)註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資金來源合法;(三)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銀行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四)具有健全的...
由國資委責令其改正;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資委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資委於2012年公布的《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8號)同時廢止。
這些國家按營商指數高低排位為:紐西蘭(1)、美國(3)、加拿大(4)、挪威(5)、澳大利亞(6)、丹麥(8)、英國(9)、日本(10)、愛爾蘭(11)、冰島(12)、芬蘭(13)、瑞典(14)、瑞士(17)、比利時 (18)、德國(19)、荷蘭(24)、韓國(27)、西班牙(30)、奧地利(32)、葡萄牙(42)、法國(44)、義大利(70)、希臘(80...
第四十四條外商投資法施行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稱現有外商投資企業),在外商投資法施行後5年內,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調整其組織形式、組織...
國鐵改革關連法包括《日本國有鐵道改革法》、《旅客鐵道株式會社及日本貨物鐵道株式會社法》(簡稱JR會社法或JR公司法)、《新幹線鐵道保有機構法》、《日本國有鐵道清算事業團法》、《促進日本國有鐵道希望退職職員及日本國有鐵道清算事業團職員再就業法》、《日本國有鐵道改革法等施行法》、《地方稅法及國有資產等...
第四十四條 外商投資法施行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稱現有外商投資企業),在外商投資法施行後5年內,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調整其組織形式、...
除系統的外資法,關於外國投資的規定,一般散見於憲法或其他特別法規(如外國企業稅法、公司法等)之中。中國1979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1991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均屬外國投資法體系。由於各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條件不同,立法政策也隨之不同。總的來...
第二十一條 境外證券公司擔任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業務保薦人或者主承銷商的,應當自首次簽訂業務協定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應當於每年 1 月 31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上年度從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業務情況的報告。境外證券公司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經簽訂業務協定,正在擔任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業務保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或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共同舉辦合營企業而設定的法律。2020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施行。《中華人民共和...
美國早在本世紀30年代就主張對其採取嚴厲措施,英國在1980年的公司法中也引入了處罰內幕交易行為的規定,日本、韓國、法國、加拿大、奧地利等國都在法律中對這類行為實行刑事處罰。1999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第67條中明文規定禁止內幕交易,《刑法》的第180條中也對內幕交易犯罪作了相應的規定。
第683號令《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是為支持普惠金融發展,促進資金融通,規範融資擔保公司的行為,防範風險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3號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17年6月21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總 理 李克強 2017年8月2日 全文 融資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