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水要求河流保持的最小流量。最小流量是在一定保證率下的環境用水主要指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小環境流量
- 外文名:Minimum environmental discharge
計算方法,確定原則,調整措施,
計算方法
改善河流水質要求的最小流量,一般通過水質模型計算求出。污染物在水體中的遷移、轉化和自淨過程,是水和污染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等綜合作用的結果。可降解的污染物質,如生化需氧量按一維穩態的斯特里特-費爾普斯自淨方程修正式進行計算。在實際使用時,先假定若干個不同流量,按排污負荷條件,試算出符合水質標準的流量,作為推求的最小環境流量。
確定原則
協調生態與減免水利工程對環境的不良影響所要求的最小流量,需根據當地的自然地理條件和生物生存必需的環境條件以及社會經濟情況等確定。至於綠化、美化環境的最小流量,需根據城市的衛生要求、城市功能、社會需求等確定。當採用建庫措施來保證最小環境流量時,最小環境流量則是確定環境庫容的主要依據。
調整措施
在有條件的地區,通過跨流域調水提供最小環境流量,對解決缺水地區用水和改善城市內河水質常能取得好的效果。例如,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每日引錢塘江水入西湖,使湖水水質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