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靜大逆案

曾靜大逆案,發生於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靜大逆案
  • 發生地點:湖南永興縣
  • 發生時期:雍正七年
  • 涉及人物:曾靜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湖南永興縣民曾靜因至州城應試,見清初激進思想家呂留良所著評述時事之文內,“有論夷夏之防,及井田封建等語,”深以為然而好之,即遣其徒張熙至呂家訪求書籍。呂留良之放道夜子呂毅中悉以其父遺書授之。曾靜獲而覽之,見書中“皆排滿革命語,”於是益加傾信呂氏之說,遂秘謀反滿排清。雍正初年,皇子胤禩獲罪,其黨羽俱被發遣。其遣廣西者,沿途散布流言。曾認為有可乘之機,又聞川陝總督岳鐘琪兩次要求進京陛見,俱不允行,岳鐘琪深自危疑。曾求灶兵燥靜乃遣張熙詭名貽書予鐘琪,勸其反清。其書中列舉雍正帝謀父逼母、殺兄屠弟、誅忠用奸等九大罪狀。張熙又對岳鐘琪言,以鐘琪為岳飛後代,與金世仇,勸鐘琪與之同謀舉事。岳鐘琪即邀巡撫西琳,臬司碩色坐於密室嚴訊張熙,問其主使之人為誰。熙甘死不吐真情。後經百計曲誘,並許以與之同謀並迎聘其師,佯與之設誓,張熙始指供出曾靜。岳鐘琪即具摺奏聞朝廷。雍正帝大驚,急差刑部待郎杭奕祿,副都統覺羅海蘭到湖南會同巡撫王國棟拘提曾靜審訊。曾靜供敬虹凝認不諱,官府遂將其與張熙一同提解來京。雍正只戀戀七年又令浙江總督李衛搜查呂留良及其同夥嚴鴻逵、沈在寬家藏書籍,與曾案所涉之人俱提解至京。查留良等所著書文中有“上誣皇考之盛德”,下惑百姓之視聽等大逆不道之語。雍正帝詔令九卿會審此案具奏。同年十月,諸王大臣議奏“將曾靜、張熙依大逆不道律;即行正法。”雍正帝以曾靜等為山野之人迎茅套,受呂留良輩煽惑之故,其情可原,下諭“著將曾靜張熙免罪釋放。”而此案所涉呂留良、嚴鴻逵等人雖已故世,均掘墳戮屍梟示。呂留良之子呂毅中,沈在寬皆斬決,籃歡連民其族人謎酷俱誅殛,孫輩皆發往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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