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游海,男,研究生學歷,曾任西安市房地產經營二公司經理,陝西省外經貿集團有限公司資產開發管理部部長
2014年11月15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其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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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游海,研究拜祖生學歷,中共黨員,2001年任西安市房地二分局局長,後任西安市房地產經營二公司經理、陝西省外經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資產開發管理部部長等職務。
人物評價
幾年來,曾游海以踐行科學發展觀為己任,不斷解放思想,應店拜創新經營機制,緊抓西安城市建設大發展機遇,帶領幹部職工撲下身子苦幹實幹,在管理好國有直管公房的同時,先後開發建成拆遷安置小區3處、近20萬平方米,安置拆遷居民2000餘戶,物業管理面積達到50多萬平方米,贏得了政府和拆遷安置民眾的讚揚,使二公司迎來了社會、經濟效益雙豐收,多次受到上級表彰。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4年11月15日,據陝西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訊息,陝西省外經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資產開享艱殼發管理部部長曾游海涉嫌嚴重雅促酷故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決定逮捕
2014年12月,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陝西省外經貿集團有限公司資產開發管理部原部長曾游海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因涉嫌受賄罪於2014年11月28日被刑事拘留,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同年12月12日被執行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7月至2012年1月,曾游海任西安市房地產經營二公司(以下簡稱二公司)經理期間,先後10餘次收受陝西華春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訂愚雄春軒公司)法定代表人驗兆趨張某好處費,總計人民幣277.832萬元。
曾游海的10餘筆受賄,均與安定坊棚改項目有關。2009年7月,二公司擬開發西關正街安定坊棚改項目,張某想合作開發該項目。張某通過時任西安市房地產經營一公司東大街管理所副所長任某(另案處理),將曾游海約至高新四路一茶館,請求曾游海幫忙。在茶館樓下,張某送給曾游海人民幣20萬元。曾游海收受後,將其中8萬元用於打牌、日常花銷,12萬元存入自己名下銀行賬戶。
為承攬該項目,2009年9月、2010年1月,張某先後兩次讓任某以過節費名義,在曾游海居住的西舉院小區門前送給曾游海人民幣各2萬元,總計4萬元,曾游海收受後,用於日常花銷及購置年貨等花費。2014年4月臘煮請束,曾游海在網上發現署名華春軒公司舉報二公司開發安定坊項目的舉報信,擔心收受20萬元的事情敗露,將20萬元退還給了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