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娜

曾明娜

曾明娜,中國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1999年8月賴昌星攜家人逃到加拿大,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與賴昌星離婚申請獲法庭裁決批准,2009年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2009年5月3日,潛逃多年的賴昌星前妻曾明娜抵達廈門國際機場,回家與父母團聚,政府為回國的曾明娜準備的套房,面積過百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明娜
  • 別名:美好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廈門
  • 身份:賴昌星的前妻
  • 性別:女
  • 離婚時間:2004年5月底
  • 獲批准時間:200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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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明娜,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小名“美好”,按她出生地的習慣,村里人稱她“阿好”。曾是晉江人,比賴昌星小6歲,結婚那年還未滿18周歲。因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齡,也就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曾明娜算是賴昌星事實上的“結髮妻子”。 婚後他們生育兩男一女。賴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攜兒帶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賴昌星一樣,文化程度雖然不高,生意場上卻精明能幹,獨當一面,成為賴昌星的得力幫手。在遠華集團大規模走私犯罪活動中,她親自掌握財權。曾明娜於1999年8月隨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把賴氏夫婦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稟溫哥華所在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離婚申請獲法庭裁決批准。

家庭關係

父親:曾傳章
前夫:賴昌星
兄弟:曾明育、曾明鐵
長子:賴俊健
女兒:賴真真
幼子:賴明明

家庭婚姻

曾明娜賴昌星結婚時,曾明娜還未滿18周歲,此時賴昌星也不過24歲。因未到法定婚齡,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種情況在當時的福建晉江農村相當普遍。就這樣,小名“美好”的曾明娜成為賴昌星事實上的結髮妻子。
賴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攜帶子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賴昌星一樣,文化程度雖然不高,在生意場上卻精明能幹,獨當一面,成為賴昌星的得力幫手。在遠華集團大規模走私犯罪活動中,她親自掌握財權,曾是中國公安機關通緝的要犯。
在加拿大流亡10年後,曾明娜萌生了歸國的打算。家中父母身體狀況都不佳,這是曾明娜一心回國的重要原因之一。曾明娜與23歲的女兒賴真真是在2009年5月左右離開加拿大返回中國的。在這之前,曾明娜與中國政府的討價還價已進行多時。曾明娜回國的其中一個條件是:釋放一直因為遠華案坐牢的弟弟。現在弟弟曾明鐵、曾明育已經保釋回家。

海外生活

1999年8月賴昌星攜家人逃到加拿大,他不愧是“做過大生意”的人,儘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溫哥華西57街斥巨資130多萬加元(近800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幢連花園面積達上千平方米的豪宅。他也常與妻子驅車到唐人街購物,尤喜海鮮,每次都買很多生猛魚蝦回家,從不講價,只求“ 最靚”。然而好日子很快就完結了。2000年11月23日晚上,賴昌星在加拿大尼亞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警方拘捕他的理由是“逾期居留”,違反“移民法”。其妻曾明娜則是在家中被便衣帶走的,關在貝那比女監。賴昌星夫婦被捕,苦了他們的三個孩子,只能吃“速食麵”過日子。三兄妹多次到監獄探望父母。在女監的曾明娜,每當看到孤苦無援臉黃肌瘦的孩子時,總是泣不成聲。2001年2月初,賴昌星夫婦離開監獄,在家中接受軟禁。
賴昌星賴昌星
2005年,另一位曾經接近過賴的知情者透露,賴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溫哥華的簡陋公寓裡,不能跨出溫市區,平時也沒有什麼朋友來往,“錢也不怎么夠花”。賴的3個孩子則住在溫哥華的一處公寓裡,托給“一個熟人照顧”,之所以不住在一起,主要是出於“孩子身心健康以及求學”的考慮。與賴昌星熟悉的人還透露,曾明娜常常教育孩子,好好學點東西,以後能“踏踏實實賺錢,夠用就行”。

返回中國

2009年5月3日,潛逃多年的賴昌星前妻曾明娜抵達廈門國際機場,回家與父母團聚。她於1999年8月隨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把賴氏夫婦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在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申請與賴昌星離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離婚申請獲法庭裁決批准。
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證實,中國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該電視台時事評論員丁果向肯尼提問時說,有訊息稱曾明娜已經攜帶她跟賴昌星所生的小女兒自願返回中國福建老家,並在中國受到良好對待。肯尼承認了解此事進展,並表示賴昌星日後如果按照這個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賴昌星是受中國法務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
台北時間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當日下午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有關交接手續。隨後,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向賴昌星宣布了逮捕令。

回國現狀

由於政府的寬大,現在這個家好起來了,賴昌星前岳父曾傳章透露了女兒曾明娜回國後的近況。在“遠華案”案發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曾明娜娘家在福建省晉江市青陽鎮蓮嶼街的大宅都異常冷清。如今情況不同了,繼兩三年前被判10年徒刑的小兒子曾明鐵減刑回家後,2009年5月3日,大女兒曾明娜也終於回國,而2009年8月4日大兒子曾明育也保釋回家。讓曾傳章難忘的是,2009年5月2日下午,他和老伴從晉江市公安局的電話中得知了女兒要回國的訊息。當晚在公安部門陪同下,他們趕往廈門。在那裡有一套政府承諾為回國的曾明娜準備的套房,面積過百平方米。親眼看到這些,兩位老人感覺寬心。“明娜回來前感覺壓力大,我勸她說,回國總比在外面好,回來才可能有自由。”
2009年5月3日晚8時,廈門國際機場,曾明鐵接到了姐姐曾明娜和已經出落成大姑娘的外甥女賴真真。第一頓團圓飯,曾傳章夫婦有笑有淚。席間還有聞訊趕來的廈門海關的幾位熟人。次日,曾明娜隨父母回到晉江老家,居住幾日後便返回廈門那個陌生的“家”。好在曾明鐵的妻子及兩個女兒均在廈門居住,兩家人時常往來,日子過得並不寂寞。
曾母透露,3個月間,賴昌星兌現諾言,給曾明娜匯去生活費,但具體數目不詳。對於外界傳言賴昌星將巨額財產轉至曾明娜名下,兩位老人斷然否認:“那都是亂講亂報!”如今曾明娜每隔一兩周便到晉江看望父母親,其間只需履行監視居住的匯報程式,並無他人陪同前往。“她已經算很自由了,精神狀態好多了。”曾母表示,目前曾明娜仍不便與媒體接觸。問到曾明娜是否仍會與賴昌星復婚,曾傳章仍然搖頭:“可能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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