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64年8月,曾憲明出生在湖南省沅江市一個小山村的農戶家中。勤奮好學的他大學畢業後在煤礦當過工區技術員、礦長。憑著自己的努力,2005年7月他擔任了郴州市煤炭局局長。
參與事件
受賄事實
2009年4月17日下午3點,郴州市永興縣樟樹鄉大嶺煤礦的青山背風井炸藥倉庫發生爆炸,500餘公斤炸藥、1000餘發雷管的巨大威力,使整棟三層磚混結構的辦公樓頓時夷為平地,20條生命瞬間命喪黃泉,還有5人重傷、1人輕傷,爆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485萬元。
有關部門在調查中發現,在這起事故中,多個監管部門存在嚴重的失職、瀆職和受賄問題,涉及面幾乎囊括郴州市所有負有煤礦監管職責的單位,涉案人員涉及事故礦、永興縣鄉政府、市縣兩級煤炭部門、民用爆炸物品供應和監管部門50餘人,涉案金額達1600餘萬元。涉案人員之多、範圍之廣、影響之大,在湖南省查處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中絕無僅有。
一位多年從事煤炭安全監管工作的老同志說:“雖然青山背炸藥倉庫的爆炸有偶然性,但大嶺煤礦出問題是必然的。”
近年來,大嶺煤礦的安全問題一直不斷。青山背原本是一個非法礦,為了合法化,該煤礦老闆以報技術改造(以下簡稱“技改”)的方法,讓它成了大嶺煤礦的一口風井。但它實際上是一個獨立的生產體系,而且在技改方案還沒有得到批准的情況下就施工了。
2006年4月,郴州市煤炭局稽查大隊在檢查中發現大嶺煤礦青山背風井沒有按照安全規定處理,當即提出不能生產、聽候處理的口頭意見。稽查人員回來向郴州市煤炭局原局長曾憲明匯報後,沒有得到明確答覆,此事不了了之。
一年後,郴州市煤炭局稽查大隊再次檢查青山背風井時,發現不僅原來的問題仍然存在,而且風井裡的出煤量還不少。青山背風井存在不按設計施工、非法組織生產等嚴重問題,依照規定應當受到嚴肅查處,撤銷對其技改的批覆,可曾憲明卻在處理意見上輕描淡寫地批覆“停產整頓一個月”。
2008年4月,大嶺煤礦提出與宏發煤礦整合,按說此時應當對該礦繼續非法組織生產等問題進行嚴肅處理,責令其關閉,可煤礦監管部門又沒有按照規定辦事。
連續三年都檢查出問題,卻都沒有按照規定處理。直到2009年4月17日,青山背發生大爆炸。
2009年6月9日,在長沙參加湖南省煤炭工作會議的曾憲明,剛走出會議室就被湖南省紀委帶走。同年7月24日,曾憲明涉嫌嚴重失職、瀆職案移交郴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在檢察機關查辦曾憲明涉嫌玩忽職守犯罪時,他大肆收受煤老闆賄賂的問題也逐漸露出水面。
受賄158次 因為煤礦事故頻發,2005年,郴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整頓關閉小煤窯的決定。對一些煤老闆來說,這一決定無疑斷了他們的“財路”。於是,他們開始想方設法找門路,很快發現只要捨得花錢孝敬曾憲明就可以平安無事。
厚達近一米的案卷材料記錄了曾憲明158次收受賄賂的事實。曾憲明對自己的行為解釋為“收人錢財,替人消災”。
整頓關閉小煤窯,煤礦安全事故明顯減少,曾憲明的“收入”也隨之明顯減少,怎樣才能讓鈔票滾滾而來?他想出了一個好辦法——他多次在研究決定非法煤礦命運的局務會、局長辦公會上說:“郴州有很多非法礦早就該被取締,但我們要換位思考,對那些低瓦斯礦要從發展地方經濟、減輕當地維穩壓力和減少煤礦礦主的損失出發,尊重當地政府的意見解決遺留問題。”於是,在整頓關閉小煤窯中出現了一種怪現象:假關閉、假整合、假技改。
經曾憲明批准,郴州市突然冒出了200多口“技改井”,一些非法小煤窯以技術改造的名義繼續生產,風井、副井成了獨立的生產系統。而這些技改井也成了曾憲明的提款機。
對自己的墮落,曾憲明在悔過書中寫道:“這十多年來,與我打交道最多、交往最多的是煤礦老闆,也有一些做其他生意的個體戶。與他們在一起,我慢慢染上了打牌賭博、喝酒等惡習,也嚮往自己能夠和他們一樣有錢,因而產生了在位一天有點兒好處就想撈一天的想法,想攢點錢財留給後代,也讓自己退休後能享受生活。一些煤礦老闆知道我喜歡打牌,就多以陪我打牌、喝酒等方式,送一些錢物給我,要我幫他們辦事……受他們的影響,我從打牌、喝酒發展到找情人。”
知道了曾憲明的這些不良嗜好,一些煤老闆開始投其所好。
曾憲明喜歡打牌,煤老闆就當他的牌友。
曾憲明說:“我打牌,一般不帶錢。”不帶錢怎么打?很簡單,因為每次打牌,牌友們都會先送給他1萬元或2萬元,然後再在牌桌上故意輸幾千甚至上萬元給他。
據辦案人員介紹,煤老闆雷某有一次約曾憲明到一家酒店的棋牌室打麻將,還沒上場就給了曾憲明2萬元。礦老闆何某為了批一個風井,三次約曾憲明打牌,每次都事先送上1萬元的賭資。據統計,在曾憲明的280餘萬元受賄款中,有數十萬元是煤礦老闆們送的賭資。
曾憲明喜歡喝酒,煤老闆就請他到高檔酒店。李某是三個煤礦的大股東,為了請曾憲明對他這幾個礦的復產驗收予以關照,把曾憲明請到了一個大酒店,還沒有開餐就送給他1萬元。過了兩個月,李某又為煤礦的技改設計批文請曾憲明吃飯,曾憲明帶著情婦來赴宴。席間曾憲明的情婦說:“今天是曾局長的生日。”聞聽此言,李某連忙跑到附近的一家名牌服飾專賣店買了衣服、鞋子,連同1萬元現金,送給曾憲明祝他生日快樂。不久,那份技改設計批覆就下來了。
曾憲明好色,煤老闆就盡力提供方便。
2008年12月,曾憲明的情婦張某向他借100萬元辦採石場,曾憲明便要煤老闆王某想辦法。曾憲明考慮自己與張某的特殊關係,心想如果張某知道這100萬元是他的可能不會還錢,便與王某商量以王某的名義借錢給張某,到時再連本帶息轉還給曾憲明。王某便按曾憲明的意思,裝模作樣地與張某簽訂了“借款契約”。至於為什麼借錢給曾憲明,王某事後說:“曾憲明為我保住了煤礦,在煤礦整合、技改、處罰、擴建等方面給予了很多關照,我正想找機會重謝。”
2007年5月,王某聽說他投資經營的兩個煤礦都在整頓關閉之列後,便找到曾憲明求他把兩個煤礦保留下來,並承諾事後重謝,還當場送給曾憲明1萬元。曾憲明接過錢答應了王某的要求。隨後,曾憲明以整合為名關閉了另兩家煤礦,把王某投資的那兩個礦保留了下來。王某先後7次送給曾憲明106萬元。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曾憲明收受賄賂158次,其中130次與技改有關。向曾憲明行賄的54人,絕大部分是因技改才與曾憲明認識的。
煤礦老闆李某的礦山技改方案拖了很久,眼看自己的煤礦就要被整合了,心急如焚的李某拎著一個黑色塑膠袋來到曾憲明的辦公室,請求他對煤礦的技改方案給予關照。李某走後,曾憲明打開袋子一看,發現裡面裝著4萬元現金、2條煙。沒過多久,李某的礦山技改方案批覆就下了。為了表示感謝和日後得到更多的關照,李某又送給曾憲明2萬元和2條煙。
事件反思
斬斷非法利益鏈是治理官煤勾結的根本之策
儘管曾憲明已身陷囹圄,但其任局長時埋下的禍根仍在不斷爆發。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積財石墨礦繼2003年4月29日發生致17人死亡的特大透水事故後,2009年8月28日再次發生致17人死亡的特大中毒窒息事故;今年5月29日,汝城縣僅有的一家曙光煤礦技改井發生炸藥爆炸事故,致17人死亡、1人重傷。
事故發生後,郴州市委書記說:“郴州不需要帶血的GDP,要堅決查處發生在礦山領域的腐敗問題!”郴州市政府決定徹底取締非法煤礦和非法開採,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契機,進一步對煤礦實施資源整合,目標是在兩年內採取兼併重組整合、限期退出、直接依法關閉等方式減少170個煤礦,整合到130個左右。
郴州市檢察院在加大查辦官煤勾結職務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時,也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案件的發生。他們把積極參與安全監管檢查和宣傳,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作為服務發展、服務民生、維護人民民眾利益的重要舉措。該院檢察長來獻明說:“懲治和預防涉煤職務犯罪的關鍵在於斬斷官煤勾結的非法利益鏈。要重點查辦安全責任事故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更要根據案發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調查,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檢察建議,強化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實效。”
人物訪談
6月25日,郴州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和職務犯罪預防局的兩位副局長徐武生、歐陽濤按照偵防一體化工作機制的規定,到看守所對曾憲明進行了“約談”。
“你的案子已經開庭了,現在有些什麼想法?”徐武生對曾憲明說,“在偵辦案件時,我們曾讓你思考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今天我們與預防局的領導一起來了解這方面的情況。”
“唉!”滿臉悔意的曾憲明抬眼望了望徐武生說,“這主要是國家煤炭產業政策要求與地方利益、煤老闆的利益有衝突,自己平時不注意修養,學習不夠的結果。”
“你作為政府監管部門負責人為什麼會為那些非法煤礦開綠燈呢?”歐陽濤問曾憲明。
“主要是一搞煤礦整頓,一些礦老闆就想方設法找關係,想保住他們的既得利益。我自己沒有擺正權力與金錢的位置,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利益鏈,對一些不符合條件的煤礦,我違背原則幫了忙、了招呼,特別是到後來收他們的錢認為是心安理得,不收錢還覺得自己吃了虧,這個教訓太深刻了。
深刻懺悔
我1984年從湘潭礦業學院畢業後,來到郴州市煤炭局工作。我從一個農家子弟走上處級領導崗位,是黨多年培養和教育的結果,而我卻沒有好好地珍惜這來之不易的一切。深刻反思自己犯罪的深層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放鬆了學習,導致思想防線全面崩潰。我到黨校學習,僅僅只是為了休息休息,除此之外,就是和朋友加強聯繫,和他們在一起吃吃飯,加深感情,課也沒聽幾次,即使去的有數幾次也是應付了事。我的法紀觀念淡薄,法規考試叫人代替,上級紀委發給我的廉政簡訊,我看都不看,甚至一笑置之。41歲擔任單位黨政“一把手”後,我更是基本上不讀書、不看報,組織集體理論學習,對我來說也只是走走過場。2005年郴州系列腐敗案暴露後,活生生、血淋淋的慘痛教訓並沒有觸及我的靈魂,我照樣心存僥倖大搞權錢交易。
放鬆了世界觀改造,導致貪慾膨脹。對於收受賄賂,我經過了這樣一個過程從開始的拒收到後來的來者不拒,從接受煤礦老闆的吃請到收受巨額紅包禮金。思想上也由最初的警覺、擔心發展到後來的麻木、心安理得,最終導致自己對經濟利益的積極主動追逐,還認為別人送給我錢是自己人生價值的體現。收了好處費,我就替人辦事,也不管請託人請我幫忙辦的事是否有悖於法律法規。
交友不慎,導致形成純經濟利益的人際關係。近10年來,我的社交圈裡是清一色的煤礦老闆,我經常與他們在一起吃吃喝喝,打牌賭博,放縱私慾。那時的我就像“溫水裡的青蛙”,不知危險反而悠哉樂哉。這樣畸形的人際關係是我滋生腐敗的溫床,是我走上歧路的可怕陷阱。
我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有賢良且事業心強的妻子,有聰明好學的兒子,父母健在,家庭和睦。可是我的鋃鐺入獄,身敗名裂,不僅給家庭和親人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把他們拖進了痛苦的深淵。因我的事情,年過七旬的父母氣得病倒在床,家人直到今年春節才抱病來省城探監。望著父母病弱無力、老淚縱橫的面容,妻子那哀怨悲傷、憔悴無奈的目光和寫在臉上的精神創傷、心酸苦辣,我心如刀割!
古人說,知恥而後勇。在這裡,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現身說法,不僅是促使自己不斷反省和改造,也是警示他人。領導幹部要吸取我的教訓,千萬要謹慎對待自己手中的權力,千萬要牢記黨和人民的培養和教育,千萬要時刻想著親人的期盼和囑託,好好珍惜和守護住今天的成功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