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法案(1910年6月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禁止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曼恩法案
- 外文名:federal Mann Act
- 通過時間:1910年6月美國國會通過
- 內容:禁止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
federal Mann Act
曼恩法案(1910年6月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禁止州與州之間販運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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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根據曼恩法案關於以不正當目的運送未成年女孩出國境的規定,貝里被判有罪,入獄20個月。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的事業和名聲。不過1972年他又東山再起,推出...
他曾攜未婚妻越過州界,以販賣婦女罪觸犯《曼恩法案》,故受到起訴。判處一年徒刑,抗訴期間保釋出獄,他喬裝成黑人棒球運動員經加拿大潛往歐洲,流亡7年之久,在巴黎三...
他們授意漢克斯向布勞恩提供假信息,然後派人假扮“企業主”,引誘她違反《曼恩法案》——這項法案規定,運送妓女跨越州界是違法的。FBI於今年5月將布勞恩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