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澤雲,涼城縣食藥局副局長。
2015年4月17日,給予縣食藥局副局長曹澤雲、副局長孫忠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通報
2015年4月17日,涼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接待外地考察團時,未能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超規定人數陪餐,工作日午間飲酒,在上班時間進入監管對象酒店KTV娛樂場所消費,安排並陪同考察人員泡溫泉。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市委的相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市紀委和涼城縣紀委經調查後,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給予縣食藥局黨支部書記、局長趙文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黨支部書記、局長職務;給予縣紀委駐食藥局聯合紀檢監察第五組組長張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第五紀檢監察組組長職務;給予縣食藥局副局長曹澤雲、副局長孫忠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縣質監局副局長楊俊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