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振彥--明末清初遼陽人,原為紅衣炮隊的教官,後轉到多爾袞部下隨多爾袞入關後,參與平定姜襄反清起義。天聰八年(公元1634年),因功,加半個前程。後改文職,任山西陽和知府,兩浙轉運鹽使、司運使鹽法參議、鹽法道、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以覃恩誥授奉直大夫。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以覃恩誥贈光祿大夫三品郎中加四級。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追封為資政大夫。
基本介紹
- 本名:曹振彥
- 別稱:包衣家奴
- 所處時代:清
- 民族族群:漢 滿
- 出生地:瀋陽中衛
- 去世時間:1675年
- 主要成就:鎮壓反清鬥爭,大同屠殺
- 性別:男
生平經歷,主要事跡,人物評價,
生平經歷
曹家祖籍遼陽,其祖先乃北宋名將曹彬之後。其遠祖曹俊,明代初年“以功授指揮使,封懷遠將軍,克服遼東,調金州守御,繼又調瀋陽中衛,遂世家焉。”(曹士錡《遼東曹氏宗譜敘言》)曹俊所任之瀋陽中衛指揮使是世官,此後二百餘年,其子孫歷代承襲,直至明末瀋陽被清太祖努爾哈赤攻占為止。
曹錫遠是曹振彥的父親,曹寅的曾祖父,原名寶,字世選,明末任瀋陽中衛指揮使之職。後金天命六年(1621,明天啟元年)三月,瀋陽為努爾哈赤攻破,曹錫遠及其子振彥應繫於此時被俘並投降了後金。當時努爾哈赤對降金漢官採取懷柔政策,使額駙佟養性總理漢人軍民事務,曹錫遠和曹振彥父子歸順後即屬佟養性管理。據天聰四年(1630,明崇禎三年)四月《大金喇嘛法師寶記碑》和九月《重建玉皇廟碑》碑陰題名,該年曹振彥已為佟養性屬下之“教官”和“致政”(詳見馮其庸《夢邊集》《<五慶堂重修遼東曹氏宗譜>考賂》。天聰六年,佟養性死,曹振彥可能於此時撥人滿洲正白旗任包衣漢人佐領,滿語稱為“旗鼓牛錄章京”。<清太宗實錄)卷十八在天聰八年下記:墨爾根戴青貝勒多爾袞屬下旗鼓牛錄章京曹振彥,固有功加半個前程。故至遲在天聰八年(1634,明崇禎七年),曹振彥已撥歸正白旗固山貝勒多爾袞,成為其屬下的漢人包衣佐領即旗鼓佐領。“包衣”系滿語音譯,直譯為“家裡的”,意譯為“家奴”,這意味著曹振彥及其父曹錫遠已經淪為滿洲貴族的家奴,而且將子子孫孫永為奴僕,除非有極其偶然的原因獲主子同意出旗開戶,其奴隸身份不能改變。 為了對曹雪芹家這種奴隸家世的背景有一較為清楚的認識,我們必須簡單了解一下努爾哈赤所建立的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組織形式:其基本單位稱“牛錄”,由三百人組成,其長官稱“牛錄章京”,漢語意譯為“佐領”;五牛錄為一“甲喇”,其長官稱“甲喇章京”,漢譯“參領”;五甲喇為一“固山”,其長官“固山額真”,漢譯為“旗”和“都統”。明萬曆三十四年 (1606),努爾哈赤將其所率軍民編為黃、白、紅、藍四旗。後因人數日增,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又將四旗鑲色(黃、白、藍鑲以紅邊,紅鑲以白邊)增為八旗。據《清太宗實錄》卷十三,天聰七年時後金已有“滿洲八旗,蒙古二旗,舊漢兵一旗”。而同書卷九天聰五年八月下已有“總兵官額駙佟養性率舊漢兵載紅衣炮”之已載。天聰八年五月,始立漢軍旗,以“舊漢兵為漢軍”(見《清太宗實錄》卷十八)。由此可知:曹振彥原屬舊漢兵,天聰八年前人滿洲正白旗為多爾袞之家奴,並沒有做過八旗漢軍的軍人。
曹振彥身任旗鼓佐領跟隨多爾袞輾轉沙場,其家奴身份固然至微至賤,但由於年青機敏勇敢善戰,在長期的征戰中又與其主子多爾袞建立了較為親密的感情,因而受到多爾袞的賞識和提拔。崇禎十七年(1644)四月,多爾袞應吳三桂之請率軍入關,與李自成農民軍決戰山海關內,獲得勝利。五月,多爾袞率清軍進人北京。十月清世祖福臨在北京稱帝,“號曰大清,定鼎燕京,紀元順治”,標誌著清王朝中央政權的確立。在這場戰爭中,曹振彥作為多爾袞的親軍,為大清王朝的開國定鼎立下了汗馬功勞,堪稱“從龍勛佐”而無愧。曹氏家族“赫赫揚揚,將及百年”的歷史從此揭開了序幕。順治二年四月,多爾袞之同母弟豫親王多鐸率清軍南下進攻南明弘光政權,曹振彥及其子曹璽很可能亦隨軍南征。六年二月,攝政王多爾袞統內外官兵征剿大同,平定姜瓖叛亂,八月亂平。次年,曹振彥即留任山西平陽府吉州知州。九年,調山西陽和府知府回。十二年,升兩浙都轉運鹽司運使。十五年離任。其時曹振彥已是從三品的高級文官。
順治七年十二月,多爾袞病卒。次年二月,順治帝下詔追奪多爾袞封號,撤廟享,正白旗遂歸順治帝自將,與正黃、鑲黃兩旗同為皇帝親自統領的上三旗。上三旗包衣為皇帝家奴,組成內務府的全部成員,管理宮廷庶務及皇帝私事。曹家遂自此歸入內務府。福格《聽雨叢談》卷一“八旗原起”條下記:內務府三旗分佐領、管領。其管領下人,是我朝發祥之初家臣;佐領下人,是當時所置兵弁:所謂“凡周之士,不顯亦世”也。
據《內務府滿文奏銷檔》、《歷朝八旗雜檔》、《八旗通志·旗分志》等文獻記錄,曹家系內務府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下人。“旗鼓佐領”又譯“齊固佐領”(奕賡《寄楮備談》),意為“包衣漢人編立的佐領”(《御製清文鑒》卷三)。有的文獻記曹家為“包衣漢軍”、“內漢軍”、“正白旗漢軍”等,應與內務府包衣漢人同義,而與八旗漢軍無涉。因此,曹家乃從滿洲正白旗包衣轉入內務府,故《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卷七十四及《八旗通志》卷七均將曹家記載於滿洲正白旗。然由於上三旗包衣在順治八年後已歸入內務府,故曹家直屬內務府管轄,與滿洲正白旗都統已無隸屬關係。
曹寅的祖先就這樣一步步從明代世襲官吏淪為清皇室的包衣家奴。他們的實際身份至為低微,但由於曹振彥及其子孫曹璽、曹寅與最高統治者關係切近,又因其對主子的忠誠和本身的才幹而受到信任重用,逐漸爬到了高級文官的顯赫地位。然而,事情還有其另一方面。曹氏家族系內務府包衣漢人,由於清代制度主奴、民族之分異常森嚴,曹家的實際地位並不美妙。一旦失去了皇帝的寵信,曹氏家族諸人作為漢人包衣的可悲處境就暴露無遺:他們的實際身份不僅低於滿洲、蒙古、漢軍等八旗軍民,而且低於同為皇帝家奴的滿蒙包衣,受著雙重的歧視和壓迫。這種階級和民族壓迫,到雍正、乾隆年間更日趨嚴重(參見張書才《曹雪芹旗籍考辨),《紅樓夢學刊》1982年第三輯)。曹振彥生有二子,長子曹璽乃其妻歐陽氏所生,次子曹爾正系繼室袁氏所出。曹振彥約在順治末年去世。
主要事跡
- 天命六年(1621年)努爾哈赤攻占瀋陽、遼陽一帶,投降後金,為滿洲包衣。
- 天聰八年任旗鼓牛錄章京。
- 崇禎十七年(1644年),隨多爾袞入關,任佐領,平姜瓖之叛,參加大同屠城,鎮壓反 清鬥爭。官至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鹽法道。
- 世祖順治九年至十三年(公元1652-1656年)曹雪芹高祖遼東曹振彥任大同知府。
- 順治九年曹振彥轉任大同知府。
人物評價
曹寅的祖父。明末駐守遼東。天命六年(1621年)努爾哈赤攻占瀋陽、遼陽一帶,投降後金,為滿洲包衣。後為佟養性屬下,擔任紅衣炮隊的教官。天聰八年任旗鼓牛錄章京。崇禎十七年(1644年),隨多爾袞入關,任佐領,平姜瓖之叛。官至兩浙都轉運鹽使司鹽法道。
平姜瓖之叛,就是鎮壓大同軍民的反清鬥爭。清兵進入大同後,對大同進行屠城,十多萬軍民慘遭屠殺。而曹振彥參與了鎮壓和屠殺。
曹振彥當時是個佐領。佐領是個什麼官?
八旗首領——汗。
旗(固山)的首領——都統(固山額真)。
每旗轄五個甲喇(隊),每個甲喇轄五個牛錄。
甲喇的首領叫甲喇額真(漢語譯為“參領”), 牛錄的長官叫牛錄額真(入關後稱佐領)。
所以佐領的地位處於八旗等級中的第四級,屬於正四品,地位是很高的。
天聰初年的八旗只有四十多甲喇,二百多牛錄。加上朝廷的皇帝、貝勒、議政大臣、六部和內三院官員,中上層統治者總共也就500餘人。曹振彥已是滿洲軍功集團最活躍的500骨幹的一員。
所以曹振彥作為滿清重要軍事首領,參與鎮壓大同起義,然後參加屠城,順理成章,毋庸置疑。
平姜瓖之叛,就是鎮壓大同軍民的反清鬥爭。清兵進入大同後,對大同進行屠城,十多萬軍民慘遭屠殺。而曹振彥參與了鎮壓和屠殺。
曹振彥當時是個佐領。佐領是個什麼官?
八旗首領——汗。
旗(固山)的首領——都統(固山額真)。
每旗轄五個甲喇(隊),每個甲喇轄五個牛錄。
甲喇的首領叫甲喇額真(漢語譯為“參領”), 牛錄的長官叫牛錄額真(入關後稱佐領)。
所以佐領的地位處於八旗等級中的第四級,屬於正四品,地位是很高的。
天聰初年的八旗只有四十多甲喇,二百多牛錄。加上朝廷的皇帝、貝勒、議政大臣、六部和內三院官員,中上層統治者總共也就500餘人。曹振彥已是滿洲軍功集團最活躍的500骨幹的一員。
所以曹振彥作為滿清重要軍事首領,參與鎮壓大同起義,然後參加屠城,順理成章,毋庸置疑。
張普陶在“大同知府曹振彥功過新考”(2005-04-29 )一文中披露了曹振彥在屠大同中的罪行。現摘錄如下:
清順治年間,大同城曾有過一段慘絕人寰的屠城殺戮和轟轟烈烈的復城建設過程,而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便是在其中扮演過重要角色的人物。
……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彥恐怕就很少有人關注了。至於曹振彥在大同當過知府,並在任上幹了什麼,更是鮮為人知了。26年前,大同發現過一塊石碑,上面記載著清順治年間大同屠城復城的一段歷史。但因為石碑年代久遠,字跡不清,長期以來一直受到冷落。從去年起,筆者因多年潛心研究曹氏家族史和大同史,便對石碑上出現的曹振彥的生平事跡、歷史功過進行了詳細考證,並於近日得出一些新的研究成果。撰此文試圖揭開塵封已久的歷史面紗,走近350年前出任山西大同知府的曹振彥,並通過這個歷史人物,讓人更多地了解大同那段慘絕人寰的屠城殺戮和轟轟烈烈的復城建設史。
“清世祖順治九年至十三年(公元1652-1656年)曹振彥任大同知府。
清世祖順治十年(公元1653年)總督馬之光、總兵彭有德及知府曹振彥等人上疏清廷,將鎮、府、縣衙復移回大同城。”這是大同市政協所編的《文史資料(14)》中有關曹振彥的記載。
另據《雲中郡志》記載,清順治三年到九年,在大同任過知府的人共有8人,只有曹振彥一人編入《大同文史資料》的“大事記”。但筆者認為主要還在於他的歷史上有一段二律背反的事跡:在大同曾屠城殺民有罪,但屠城後復城有功。
曹振彥原為清初攝政王多爾袞麾下的包衣教官。1648年,與其長子曹璽一同隨軍在山右(即今之晉北)作戰。曹振彥父子左衝右突,所向披靡,不但幾次扭轉了敗退之勢,且在多次襲擊中救援了多位王爺貝勒、將軍大臣。這場戰爭結束後,曹氏父子因征戰英勇,救援得力,雙雙獲得了頭等戰功。對此,固然使他們大喜過望,但緊接著英親王阿濟格奉攝政王多爾袞之特諭,要求他們血洗大同,又使得他們憂心如焚,不知所措。如果說戰場上刀槍血刃是對等殺戮的話,那么面對5萬多赤手空拳的降卒,特別是七八萬手無寸鐵的老百姓,為何都要一律殺掉?曹振彥震驚了,也沉默了。這是他一生中惟一的一次實在不想做、不能做、而又讓刀架在脖子上、逼著非做不可的事。
一時間,大同城內血流成河,橫屍遍野,燒奸掠奪,頓成廢墟。對於這次大屠殺,26年前大同偶然發現的那塊石碑上這樣寫著:“戊子之變,誰非赤子,誤陷湯火,哀此下民,肝腦塗地。是非莫辯、玉石俱焚,蓋以楚猿禍林、城火殃魚,此亦理與勢之所必至者,睇此蕪城,比於吳宮晉室,鞠為茂草,為孤鬼之場者,五閱春秋。哲人以黍離之悲,彷徨不忍釋者。”
無疑,曹振彥、曹璽父子在這次屠殺中,雙手沾滿了大同人民的鮮血。清史專家邱華東先生給筆者來信說:“大同之屠戮,他們都有份。並不能因為他們是曹雪芹的祖先而能洗刷掉的。”雖說他們是執行者,也抱恨終天,惴惴不安,並從此在心靈深處留下了永遠洗刷不掉的殘污。
“屠城”後,由於曹家對清廷的忠誠,曹璽被提拔為皇宮二等侍衛,曹振彥被允許參加貢士考試,並通過考試,完成了從教官到貢士,從包衣到仕官,從軍界到政界的轉變。這一年,他已48歲,即將進入天命之年,被任命為吉州知州。
順治九年曹振彥轉任大同知府。這是他最不想去,但又不能不去的地方。這已是屠城後第4個年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