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書帕本
- 性質:明代官員上任例以一書一帕相饋贈
- 朝代:明代
- 特點:只注意表面裝潢,不注重文字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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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shupaben
書帕本
版本類型。中國明代官員上任或奉旨歸京,例以一書一帕相饋贈。 當時稱這種書為書帕本。 清代顧炎武《日知錄》引證《 金台紀聞 》,評論元、明刻書優劣,說元時州縣皆有學田, 所入謂之學租, 以供師生廩餼,餘則刻書。工程浩大者,則數處合力為之,讎校刻畫頗有精者。明代洪武初年,將此項學租皆收歸國子學,故縣學、書院缺乏余資,刻書已不精審。 隆慶、 萬曆間,承嘉靖餘風,皆喜刻書。但大多刻而不校,甚或妄加刪削,以之饋遺當道官員,附之一帕, 故有一書一帕之稱。可見書帕本是明代官樣例行禮品,多數隻注意表面裝潢,不注重文字內容。
評價
明時書帕本之謬
《明時書帕本之謬》:
明時官吏奉使出差,回京必刻一書,以一書一帕相饋贈,世即謂之“書帕本”。語詳顧炎武《日知錄》。王士禎《居易錄》云:“明時翰林官初上或奉使回,例以書籍送署中書庫,後無復此制矣。又如御史、巡鹽茶、學政、部郎、權關等差,率出俸錢刊書,今亦罕見。宋王琪守蘇州,假庫錢數千緡,大修設廳,既成,漕司不肯破除,琪家有《杜集》善本,即俾公使庫鏤板印萬本,每部值千錢。士人爭買之,既償省庫,羨餘以給公廚。此又大裨帑費,不但文雅也。”按:明時官出俸錢刻書,本緣宋漕司郡齋好事之習,然校勘不善,訛謬滋多,至今藏書家,均視當時書帕本比之經廠坊肆,名低價賤,殆有過之。然則昔人所謂刻一書而書亡者。明人固不得辭其咎矣。
書帕本的評價
王士稹《居易錄》:“明時,翰林官初上,或奉使回,例以書籍送署中書庫,後無復此制矣。又如御史巡鹽茶、學政、部郎榷關等差,率出俸錢刊書,今亦罕見。。由於這個關係,明代外省官司掀起了刻書的高潮,其書目見於周弘祖《古今書刻·上編》的,已不下數千種。其中盡有訪求善本,精心校勘的,自然也不免有草率從事,敷衍塞責的,全視刻書者的學術水平來分別。對於後者的刻書,顧炎武《日知錄》曾作公正的批評:“今學既無田,不復刻書,而有司間或刻之,然只以供饋贐之用,其不工反出坊本下,工者不數見也。昔時人覲之官,其饋遺,一書一帕而已,謂之書帕。自萬曆以後,改用白金。”這樣的刻書,反造成浪費,貽誤學子。所以書帕本在明刻中為質量最下的一種。但這還算是附庸風雅,後來乾脆改用白金,賄賂公行,明末封建士大夫的寡廉鮮恥,竟落到如此地步。
鑑定
據曹之先生《中國古籍版本學》書中統計,《四庫全書總目》中共著錄有明代書帕本約20種,其中《四庫全書》所收僅有元王好古《醫壘元戎》、宋潘自牧《記纂淵海》、明楊慎《丹鉛錄》、元張養浩《三事忠告》共4種,其他16種皆貶入存目。這16種書是:不知撰人之《素王紀事》和《歷代小史》、明車璽《治河總考》、明周詔《石鼓書院志》、元許衡《魯齋心法》、明楊道會《性理抄》、明黃瑜《書學會編》、明楊星《牧鑒》、明王國賓《群書摘草》、明朱東光《中都四子集》、明魯點《黃樓集》、佚名《群公小簡》、明賀泰《唐文鑒》、明傅振商《四家詩選》、明項夢原《宋史偶識》和明郭惟賢《三忠集》。
由以上所述看來,書帕本乃是因多與絹帕、綢緞等物一起作為禮物饋送於人而得名。《金瓶梅》在一些描寫達官貴人、士紳秀才與西門慶交往的情節中,也多次提到饋送“書、帕二事”的事情。說明饋送“書、帕二事”,在明代是官宦、文人、士紳等社會中上層人物相互交往時的一種慣常禮儀,而不僅僅局限於下級官僚晉見上司時的情況。只是因地方官握有實權,用作饋贈之書多由所在衙門為之刻印,各項開支也由其開銷,才構成書帕本的一些特點。即書帕本之產生主要是用於饋贈,而送人以書不過是一種形式,受書之人未必看,刻書之人也不是為了傳播好書或營利賺錢而認真刻。於是,除了占有特殊尊隆地位的經部外,書帕本的內容遍及史、子、集三部,沒有一定的規律和特點。至於書的體例之亂、刻印質量之差,當可想而知。這就難怪歷來人們都對書帕本貶斥有加,甚至較書坊劣本也謂之不如了。總之,明代書帕本多為官刻,也有少量自刻,一般來說,刻印質量都比較差,不為世人所重。
贈人以書、帕,作為一種雅尚在萬曆以前甚為風行;萬曆以後,世風日下,重金而輕書,此種風尚逐漸歸於消亡。而在這種風尚影響下產生的相當數量的所謂“書帕本”因沒有獨自的特點,構不成一種版本類型,從版本學的角度來看,現今已沒有什麼必要去特別區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