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區財政局

曲靖市麒麟區財政局是曲靖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曲靖市麒麟區財政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麒麟區財政局
  • 所屬省份:雲南省
印發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印發信息

根據《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辦公室 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區辦發[2010]39號),設立曲靖市麒麟區財政局,為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劃入有關機構的金融協調服務職責。
(三)完善預算管理,全面實行綜合預算,完善支出標準體系,細化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四)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規範鄉鎮(街道)收支行為,切實緩解鄉鎮(街道)財政困難,強化對鄉鎮(街道)財政監督,促進區鄉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
(五)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評價制度,構建科學合理的財政收入體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
(六)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和評價體系,最佳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
(七)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研究政府債務風險防範措施。
(八)加強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完善地方金融企業改革發展有關財稅政策,理順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管理體制,規範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九)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

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政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建議;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稅政策的建議。
(二)按照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稅收、地方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事務。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麒麟區人民政府委託,向麒麟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麒麟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中央、省、市對麒麟區的轉移支付,制定區鄉財政管理制度。(四)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
(五)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負責實施,承擔國庫資金調度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參與稅收稅源調查,貫徹落實和監督執行財稅政策;研究提出有關稅收政策建議。
(七)按照規定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照規定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業改革發展有關財稅政策;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負責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和信用擔保行業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區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及償還工作。
(十二)加強對國有企業資產的監管,擬定國有資產管理髮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方案,提出國有資產處置、租賃、租用的制度,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的建議。
(十三)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訂地方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區級財政績效管理工作。
(十五)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財政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信息公開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承辦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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