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區文化和旅遊局

曲靖市麒麟區文化和旅遊局

根據《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麒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曲辦字〔2019〕10 號)和《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麒發〔2019〕4 號)、《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曲靖市麒麟區深化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麒發〔2019〕5 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曲靖市麒麟區文化和旅遊局是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曲靖市麒麟區文物局牌子。

曲靖市麒麟區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麒麟區
  • 辦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區銀屯東路49號
  • 性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和旅遊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區智慧旅遊建設。
(七)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擬訂文物、博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八)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九)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全區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推進文化院團人才培養,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
(十一)完成市文化和旅遊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 檔案、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綜治維穩、綜合考評、統戰、群團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部門預算、決算、財政資金、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藝術和文物遺產科。制定全區藝術事業發展規劃、
文藝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推動各藝術門類發展;指導文藝院團業務建設;負責藝術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制定全區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宣傳、普及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資源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文化文物統計工作;承擔文物、文化遺產有關審核申報管理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
(三)公共服務科。制定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及公共文化事業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指導全區民眾文化工作;指導全區圖書館、文化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制定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文化科技創新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文化旅遊宣傳推廣、對外交流合作、文化科技創新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旅遊產業發展;促進文化旅遊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重點項目建設;參與文化旅遊產業綜合改革有關政策的擬訂和落實;指導、促進文化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負責國內外區域文化旅遊合作;組織、參加國內外文化旅遊市場重大宣傳促銷活動;組織、協調區內文化旅遊節慶會展活動;制定重點文化旅遊節慶會展的產品開發、品牌培育計畫,指導文化旅遊節慶品牌的打造和培育;指導、協調文化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工作;做好旅遊產業基金相關工作;負責扶貧工作。
(五)行業管理科。制定文化、旅遊市場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及標準化建設工作,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依法行政、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六)智慧旅遊科。制定智慧旅遊發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麒麟區文化旅遊大數據平台建設;協調、指導、 推進智慧化建設;組織協調旅遊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旅遊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負責文化旅遊投訴處置;負責全區旅遊系統統計;負責假日旅遊市場協調、統計數據收集、發布和旅遊抽樣調查工作。

人員編制

曲靖市麒麟區文化和旅遊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4名(副科級,1名副局長兼任區文物局局長),督察員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設科長(主任)6名。

其他事項

曲靖市麒麟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曲靖市麒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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