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整合原國土局、規劃局職責,以及相關部門主體功能區規劃和水資源、草原資源、森林濕地資源等的調查、確權、登記職責,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是破解當前各類規劃不銜接、資源管理碎片化問題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發展的現實需要,對於統籌推進全市自然資源保護與開發、生態文明建設,完善城鄉規劃管理體制,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正式成立,主要職責,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15日下午,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規範性檔案並監 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和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落實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有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承擔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工作,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組織編制中心城市的國土空間規劃、重要專業專項規劃和城市設計、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或者會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其他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指導和審核縣(市、區)國土空間規劃,指導縣 (市、區)開展城市設計及鄉鎮、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
(七)負責城鄉規劃管理並監督實施。承擔中心城市的近期建設規劃的具體工作,建立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建設時序、範圍、內容等引導和管控機制;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條件、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工作。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照許可權管理有關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勘查、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按照許可權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有關工作。
(十五)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對縣(市、區)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完成省自然資源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與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曲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建築設計方面的職責分工。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曲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根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對建設項目地點、建築功能、總建築面積、建築物高度和層數進行審查。
2.與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在規劃管理和執法方面的職責分工。
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建設工程項目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負責依法查處除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職責以外的其他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的行為;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參與建設工程項目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負責依法查處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反《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3.與曲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曲靖市交通運輸局的職責分工。
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銜接城市軌道交通的國土空間規劃;曲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和監督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及工程質量安全;曲靖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及項目的審批、核准,指導建設和運營。
4.與曲靖市水務局、曲靖市交通運輸局的職責分工。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曲靖市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曲靖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曲靖市水務局牽頭,會同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曲靖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標準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開展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5.與曲靖市能源局、曲靖市發改委、曲靖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採礦、資源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空間規劃和城鄉規劃及非煤礦山超層越界開採的礦井關閉工作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曲靖市能源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超層越界的合法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等各類礦井關閉提出建議;曲靖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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