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縣司法局

根據《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曲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拉政辦發〔2010〕52號)、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拉薩市縣(區)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拉委廳發〔2010〕80號)精神,設立曲水縣司法局,為曲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法制宣傳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起草全縣法律援助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工作,為曲水縣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務
(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和危安勞教人員的銜接工作。
(五)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全縣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和人民調解組織工作。
(七)承辦曲水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曲水縣司法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

附則

(一)本規定由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附則解釋,其調整由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辦規定程式辦理。
(二)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曲水縣司法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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