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長期信訪人員尤淑蓮因在寶安法院暴力鬧訪,公安機關以妨礙執行公務對尤淑蓮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決定。
事件背景,案件回顧,
事件背景
自2008年起,尤淑蓮(男,52歲,系原深圳市某佳電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寶安法院負責涉深圳市某佳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佳公司)相關案件保全措施持有異議,寶安法院複查覆核相關法律程式,並邀各界代表召開聽證會,根據聽證代表表決情況,尤淑蓮信訪要求沒有任何合法依據。但尤淑蓮仍到寶安法院及其他部門無理纏訪、鬧訪。
尤淑蓮的妻子陳潔(系原某佳公司員工)與某佳公司分別為(2011)深寶法執字第447號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1月21日上午,尤淑蓮與其妻陳潔到寶安法院信訪室信訪,聲稱寶安法院已查封某佳公司的財產,卻未執行陳潔的工資。寶安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及其助理告知目前尚未查詢到某佳公司財產,尤淑蓮作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與申請人陳潔協商解決工資問題。
案件回顧
2014年1月24日上午10時許,尤淑蓮再次來到寶安法院,前往執行局辦公室尋找承辦法官,後返回信訪室要求承辦法官接訪,並在法院內大聲吵鬧。因該承辦法官已外出辦案,執行局副局長周鵬盛負責接待尤淑蓮,並引導尤淑蓮到信訪室接訪。周鵬盛剛進信訪室,尤淑蓮衝進將其推倒在地,罵不絕口,並多次動手推搡周鵬盛,致使其眼鏡摔落。經安保人員依法阻止後,尤淑蓮仍不收斂,又多次腳踢信訪室內辦公設施。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以妨礙執行公務對尤淑蓮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