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傷醫

暴力傷醫

暴力傷醫是醫患信任解體導致醫患關係惡化,從而引起暴力傷醫事件。究極原因是畸形的醫藥養醫體制,將醫生逼進“不仁不義”之地。

中國醫院協會的一項最新調查,每所醫院平均每年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高達27次。醫務人員軀體受到攻擊、造成明顯傷害的事件逐年增加,絕大多數人曾遭到過謾罵、威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暴力傷醫
  • 表象:醫患信任解體
  • 體制原因:畸形的醫藥養醫體制
  • 重要程度:愈演愈烈,急需出台制度
矛盾背景,衝突原因,相關事件,代表提議,

矛盾背景

新醫改啟動以來,成就不凡,有效緩解了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但醫改步入深水區後,遭遇體制機制上的障礙,束縛了醫療生產力的進一步解放。
“醫患矛盾,醫療糾紛和醫院暴力,這三者是應該用三個不同方法去解決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宣武醫院神經內科主任凌峰在接受採訪時說,“醫院暴力是在醫院這個場合,影響醫生和患者共同利益的暴力事件。這些暴力有的傷了醫護人員,有的傷了病人。無論這種破壞是硬傷害還是軟暴力,都違反了治安管理法,是需要法律公訴和警察干預的,是要靠法治來解決的。”
國家衛計委雖然在2012年發布過《醫療機構治安整頓通告》,但這份通告只是權宜之計,起到一個告知的目的,並沒有具體的處罰措施。
國家並沒有將醫院看做是公共場所,國務院曾出台一份事業單位的《保衛條例》,將醫院劃為內部保全的管轄,即通過各單位保衛處所管。既然是內部保全,所有的警力安排部署和責任權利都沒有醫院的份兒,公共場所適合的法律在醫院也不能適用。
醫院擁擠為導火索
“老百姓看病難也是引起醫患衝突的重要方面。”四川省衛生廳副廳長王正榮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比中國的醫生群體更苦、更累。醫生一上午要看幾十個病人,相當於幾分鐘要看一個。有時候醫生忙得連喝口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
醫療服務的供給不足,是醫院擁擠的重點所在。根據經濟學家周其仁的測算,1978年至2005年,中國的GDP(按現價算)增加了50倍,社會衛生總開支增加了78倍,其中,個人醫療開支增加了200倍;但同期,全國各類醫療機構只增長了76%,醫護人員增加了75%。長期以來,中國醫療行業的服務能力的增長遠遠低於對醫療服務的需求的增長。

衝突原因

“國外的醫生靠技術吃飯,國內的醫生靠賣藥吃飯。”鐘南山院士的一句話道出國內醫院的盈利模式。在市民高呼“藥價高,看不起病”的當下,醫院既要作公益,又要面臨如何生存。
中國醫院協會的一項最新調查,我國每所醫院平均每年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高達27次。醫務人員軀體受到攻擊、造成明顯傷害的事件逐年增加,絕大多數人曾遭到過謾罵、威脅。醫患暴力衝突加劇,反映了醫患之間的“代理困境”。
從理論上,醫生是患者的利益代理人,患者之所以願意把生命健康託付給醫生,是因為相信醫生會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但是現行的醫療體制下,醫患信任十分脆弱。多數患者認為醫生受利益驅動,存在過度治療行為。一旦發生醫療差錯或者意外,甚至很小的一點語言衝突,醫患之間的信任就會解體,進而演變成暴力事件。

相關事件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仁濟醫院事件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仁濟醫院一名醫生被患者毆打昏迷;湖南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3名護士被患者砍傷;廣東深圳寶安人民醫院一名護士被產婦丈夫毆打。類似的醫患暴力衝突頻頻發生,引起社會各界的憂慮
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事件
2014年6月2日,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發生一起暴力傷醫事件。一名肺癌並多發轉移患者因搶救無效死亡,參與搶救的值班女醫生和一名懷孕5個半月的值班護士被家屬暴力毆打致傷,家屬還逼值班醫生下跪,對其實施毆打。目前公安部門已成立暴力傷醫事件特偵組,正在調查取證。
據湖南省衛生廳介紹,醫生王雅被患者家屬毆打致顱腦損傷:腦震盪頭皮血腫、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多發性軟組織挫傷,耳鳴、聽力下降,外傷性耳聾,外傷性子宮損傷。護士譚小飛因被患者家屬毆打恐嚇導致晚期先兆流產。目前兩名醫務人員正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
在此過程中,死者家屬還多次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打砸醫生辦公室,毆打醫院保全,在病房燒、撒紙錢,點蠟燭,直到2日下午5點才將死者屍體移離病房,嚴重擾亂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

代表提議

政協提案
2014年3月6日天下午,全國政協醫衛界別90位委員聯名向大會遞交“緊急提案”,建議將醫療機構列為公共場所進行安保,並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儘快制定出台《醫療機構治安管理條例》。
“緊急提案”中建議在全國政協會議期間,與提案委緊急協商,召開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國家衛計委等多部門緊急協商會。
近期,暴力傷醫事件接連發生,全國政協醫衛界、農工民主黨,均以界別、黨派提案的形式,呼籲國家有關部門儘快阻止醫院暴力事件再發生,維護醫療秩序,維護醫生的尊嚴和生命。
兩高工作提議
在快速處理上,應通過構建矛盾糾紛專業化化解平台,解決基層法院處理涉醫糾紛周期長的問題。“有的糾紛周期長達一兩年,不僅患者及家屬不滿意,也給謠言以較大空間。”他建議,法院可以試點與醫療行業構建專業化的平台,設立醫療專家名單庫,甚至吸納醫療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從而為醫療糾紛提供專業意見,平衡各方利益,促進矛盾從速處理。
除了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王靜成還提出應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他說,2010年實施的《侵權責任法》對醫療損害的一些重要內容進行了專章規定,為進一步合理解決醫患糾紛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在司法實踐中,該法現行條款還有諸多不足,如缺少對醫療損害的定義;未明確醫療損害鑑定機制;對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不夠;缺乏對患者的有效救濟制度等。他希望“兩高”能結合7年來的工作實際,儘快就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提出修訂意見,並針對部分概念模糊和有爭議的條款,迅速推動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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