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文學社(NGLS)創建於2010年7月5日,全稱“暖歌淺唱文學社團”,以“暖歌淺唱,沽酒共酌”作為宣傳口號,是優秀的原創文學團隊。2010年7月9日,暖歌文學社區正式開放。暖歌的宗旨是:給予原創文學愛好者家的溫暖,悠然如歌。社團不求做到最大最好,但求交流探索提高寫作水平,為文學事業添一抹光彩。不追求極端冷漠的管理,不存在勾心鬥角的算計,目標是做最人性化的原創文學交流平台。但請各位在文學社為您服務的同時儘自己的一份力量。對於成稿,文學社負責提出修改意見並幫助聯繫發表出版,竭盡所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暖歌文學社
- 全稱:“暖歌淺唱文學社團”
- 宣傳口號:暖歌淺唱,沽酒共酌
- 創建時間:2010年7月5日
- 社團宗旨:給予原創文學愛好者家的溫暖,悠然如歌
文學社簡介,現任管理組,文學社章程,
文學社簡介
暖歌文學社(NGLS)全稱是“暖歌淺唱文學社團”,於2010年7月5日由新銳寫手夏池至創辦。“暖歌淺唱,沽酒共酌”,我們希望給予原創文學愛好者家的溫暖,悠然如歌。自創辦至今,已有20個左右優秀寫手,每一個關注我們的人都在文學交流中成長,思想碰撞中進步,而這正是我們致力於創建的文學氛圍。
我們通過社團官網、文學論壇、百度貼吧、騰訊空間四位一體,逐步開展,為社員提供多種交流平台,營造文學氛圍,豐富文字生活,普及文學知識,陶冶文化情操,提升會員的文學素養,使會員在活動中增長知識內容,完善知識結構,在文字中感悟人生創造未來,培養文學新生力量。暖歌文學社將以精益求精的態度選拔精英寫手,保持一定的寫手數量,有競爭有交流,有進步有提高。打造專欄寫手,定期對外投稿,努力打造網路文學最優秀的社團。
2011年6月開始暖歌文學社開始進行精英改革,重新確立文學社團宗旨,制定新章程及目標,以便更好地管理社團,預計將於2012年6月份左右完成計畫,暖歌兩周年重新開放。
現任管理組
社長:夏池至
副社長:柒
秘書長:陳顏
人事部長:三千 助理:蘇昕
外交部長:涼歌 助理:暖
文字編輯:小貓
藝設部長:影月
文學社章程
版本號:1.0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活動方式
第三章 機構組成
第四章 社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章 入社與退社
第六章 成就值機制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暖歌淺唱文學社團”是優秀的原創文學團隊,成立於2010年7月5日,旨在建立一個自由、和諧、優質的文學交流平台。
第二條 本社頒布暖歌文學社團章程,發揮社團的指導與交流作用,支持新思路及新文學的探索,促進文學優質開放與時俱進的發展姿態。
第三條 本社倡導寫作的創新與自由,推崇積極的寫作態度,不提倡無病呻吟,空洞冗雜,極端主義,低俗幼稚的文字。
第二章 活動方式
第四條 每月向社員徵集文字類作品,擇優推薦給全國範圍內優秀期刊雜誌發表。
第五條 與同類社團及與本社文學方面相關的社團保持交流與聯絡。
第三章 機構組成
第六條 本社主要通過優勝劣汰,採取開放的核心管理機制,並接受文學社所有成員的監督指導。
第七條 管理層主要由社員及原責任人提名,經全體會議三分之二通過產生。
第八條 本社主要事務由社長及管理層負責,其他部門協助處理,次級許可權由相關助理及秘書處擔負。
第九條 社員全體會議每年四次,管理層至少每月兩次例行會議,提交工作報告,探討後續方案。
第十條 本社暫設機構:管理層,秘書處,編輯部,技術部。
第十一條 各機構採取責任分工制,分布許可權:
(一) 管理層
成員組成包括社長,副社長,人事部全體,外交部全體,其他各部門主管及助理,實習管理等。
社團主體。探討發布重要決策,負責本社人事調動及日常事務,協助統籌工作流程。
(二) 秘書處
成員包括秘書長,執行監督,助理等。
擁有次級管理許可權的助理部門。制定合理的工作計畫,策劃優秀的活動方案,監督各部門職能績效,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三) 編輯部
成員包括首席編輯,編輯等。
擁有極高文學素養和評論技能的部門。負責對新入社成員的資格認定和徵集稿件的審閱評論,負責社刊的排版工作及最終審定。
(四) 技術部
成員組成包括工程師,配樂師,美工師,技術骨幹等。
高素質的技術部門。負責社相關網站論壇的建立,管理和維護,同時對社刊提供全方位支持,社團工作的重點。
第四章 社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 但凡本社成員,在遵守社團規定的前提下,享有:
(一)自由發言權與交流權;
(二)提名權與被提名權;
(三)參與社團活動的權利;
(四)監督社團工作的權利;
(五)對社團工作提出合理建議與意見的權利;
(六)退出社團的權利。
第十三條 但凡本社成員,在遵守社團規定的前提下,履行:
(一)遵守社團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二)維護社團利益,塑造社團形象的義務;
(三)定期投稿,積極參與社團活動的義務;
(四)團結友愛,倡導積極生活態度的義務;
(五)不斷提高文學素養和精神品質的義務。
第五章 入社與退社
第十四條 本社建立檔案資料,記錄社員在社基本情況。
第十五條 入社成員須為熱愛文學,擁有相當寫作水平,有一定時間參與社團活動的自然人。
第十六條 以下行為,將視行為程度予以警告,暫留或退社處理:
(一)拒不履行社員義務,嚴重違規的;
(二)多次不參與社內會議及活動的;
(三)無故不服從執行社內正常工作安排的;
(四)語言不文明,社內形象惡劣的;
(五)詆毀社團形象的;
(六)不投稿的。
第十七條 以下行為,將視為自動退出社團並銷除檔案:
(一)無故連續三個月不參與社團活動的;
(二)所投稿件有套做,抄襲之嫌的;
(三)發表暴力,低俗,分裂組織言論的;
(四)嚴重損害社團整體形象的;
(五)拉幫結派,攻擊詆毀社內成員的;
(六)同時作為其他同類社團正式成員的。
第十八條 入社、退社請寫申請書。退社保留檔案可申請再次入社。
第十九條 若無特別通知,銷檔退社後不再接受入社申請。
第六章 成就值機制
第二十條 本社建立由秘書處發起擔任,執行監督審查,管理層表決的成就值機制,具體計算方式隨社團發展有所調整。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2011年8月1日起通過施行。
第二十二條 暖歌文學社團對本章程保留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