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劃沿革
1958年屬張市公社,1961年析設晾馬台公社,1984年改鄉。轄晾馬台、北王昝、南王昝、王家營、張莊、西李家營、東李家營、北劇、南劇、辛莊、劉合莊、東王莊、西北陽、東北陽、南陽、復興莊、猛進莊、崇明莊18個行政村。
行政代碼
130629202:~200 王家營村 ~201 南陽村 ~202 東北陽村 ~203 西北陽村 ~204 東王莊村 ~205 劉合莊村 ~206 晾馬台村 ~207 南劇村 ~208 北劇村 ~209 南王昝村 ~210 北王昝村 ~211 張莊村 ~212 東里家營村 ~213 西里家營村 ~214 辛莊村 ~215 崇明莊村 ~216 猛進莊村 ~217 復興莊村
人口數據
(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
總人口
| 24045
|
男
| 12006
|
女
| 12039
|
家庭戶戶數
| 5664
|
家庭戶總人口(總)
| 23670
|
家庭戶男
| 11813
|
家庭戶女
| 11857
|
0-14歲(總)
| 5725
|
0-14歲男
| 3051
|
0-14歲女
| 2674
|
15-64歲(總)
| 16434
|
15-64歲男
| 8086
|
15-64歲女
| 8348
|
65歲及以上(總)
| 1886
|
65歲及以上男
| 869
|
65歲及以上女
| 1017
|
戶口本地住在本地
| 22579
|
名勝古蹟
南陽遺址
南陽遺址系春秋戰國時期燕國的重要遺存,據出土遺物看,有燕國易都跡象。距今約兩千六、七百年的歷史。位於晾馬台鄉南陽村東南200米,保護範圍5萬平方米。
南陽遺址被村民稱作“城坡”,為周代時期遺存。遺址四周均有古河道,即“南河”、“後河”、“東河”、 “西河子”,占地面積七萬多平方米。出土“西宮”銅壺一件、銅鼎兩件、“右征”銅壺蓋一件,“易市”陶缽、陶罐各一件以及陶鬲、陶鼎、陶豆、陶罐、陶尊、銅镟等文物四十多件。尤其是一九八四年出土的春秋時期錢幣“尖首刀”,為此遺址的斷代提供了充分依據。
晾馬台遺址
該遺址為商周遺存,距今約四千年左右,遺址有重建明月禪寺一座,古寺巍峨,寺院內千年古柏遮天蔽日,位於晾馬台村西北隅。
晾馬台遺址是商周時代遺址,遺址為一長方形高台, 東西長150米,南北寬100米,面積為15000平方米。高出地平面 2 至 4米。遺址上原有鄉政府、學校校舍等建築,後為明月禪寺。南、北、西三 側均為耕地, 遺址保存狀況基本完好。
1977 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和容城縣文化局聯合在晾馬台村進行晾馬台遺址出土的陶高考古調查時發現了這處遺址,暴露的遺址文化層厚度在 2-3 米之間。在調查中發現了粗繩紋三足紅陶鬲及陶豆等灰陶器,後又發現了鹿角、蚌刀、陶罐和用鹿角磨製的魚梭標等文化遺物。經分析鑑定,屬於商代的文化遺物有粗繩紋陶鬲、鹿角制魚梭標和雙孔蚌刀等,屬於周代的文化遺物有筒狀陶鬲、球形蓋豆等。由於此遺址尚未經考古發掘,因此還無法確定文化層堆積的詳細情況。晾馬台遺址於 1982 年被列為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