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規定,智慧財產權包括如下內容:著作權、商標、地理標識、工業品外觀設計、專利、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未披露的信息等,是一種受專門法律保護的重要的無形財產。
智慧財產權貿易(Trad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狹義的智慧財產權貿易,是指以智慧財產權為標的貿易,主要包括智慧財產權許可、智慧財產權轉讓等內容,即企業、經濟組織或個人之間,按照一般商業條件,向對方出售或從對方購買智慧財產權使用權的一種貿易行為。
廣義的智慧財產權貿易,是指含有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智慧財產權產品、知識產品),特別是附有高新技術的高附加值的高科技產品,如積體電路、計算機軟體、多媒體產品,視聽產品、音像製品、文學作品等的貿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