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ethics
論文作者
彭立靜著
導師
曹剛指導
學科專業
倫理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中南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9
關鍵字
智慧財產權 法律保護 倫理學
內容簡介
。三種理論均有其歷史淵源及當代代表,它們各自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論證智慧財產權存在的正當性,而且每一種理論的優勢與不足是同時並存的。 勞動論立足於創造知識產品中的勞動,強調智慧財產權是對人的勞動權的保障;人格論立足於知識產品中所包含創造主體的人格,主張智慧財產權就是人格權;功利論立足於社會福利的增加與社會效率的提高,來論證智慧財產權的正當性。三種理論為智慧財產權的倫理辯護奠定了理論基礎,同時也為智慧財產權保護勾勒出了基本的倫理框架。在它們的辯護中,公正原則和功利原則顯現出來,而人道主義隱約其中。 智慧財產權制度是在一定的價值觀與倫理觀指導下建立的,反映了一定的價值觀與倫理觀,並且其有效運行必須遵循一定的倫理觀,接受倫理的規範與約束。智慧財產權倫理的基本原則是貫穿於智慧財產權倫理關係與道德規範中的總體性、根本性的價值尺度,是引導和規定具體智慧財產權倫理規範和道德意識的一般準則,是認識和處理各種智慧財產權倫理問題的根本依據。智慧財產權倫理的基本原則包括人道原則、公正原則、功利原則、人類整體原則。 人道原則是智慧財產權倫理最基本的原則,是整個智慧財產權制度安排的出發點和終極目標,是智慧財產權制度倫理特質的總體規定。人道原則要求智慧財產權應保障人的自由與自主,尊重人的價值與人格尊嚴,促進人的自我實現。公正原則是智慧財產權倫理的基本原則,是智慧財產權制度安排的一種根本價值尺度和內在依據。公正原則包括三方面的規定:智慧財產權的獲取的公正性;擁有智慧財產權的平等性;正當智慧財產權的不可侵犯性。功利原則貫穿於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設定與運行的全過程,它是智慧財產權制度安排及人們行為選擇的根本目標。智慧財產權中功利原則包括最大福利原則、效用原則、高效率目標。整體原則是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的基本倫理依據與價值尺度,是衡量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是否具有合理性的根本標準。整體原則要求以整體利益作為智慧財產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要求智慧財產權保護應維護整體利益;尊重開發中國家設計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自主性;培養人類整體意識,促進智慧財產權的和諧發展。 智慧財產權的運行包括智慧財產權的授予、使用、轉讓與收益分配。智慧財產權授予是智慧財產權運行的起點,也倫理問題最多的領域。智慧財產權授予的基本倫理規定就是公正。以創造性勞動獲得智慧財產權是最公正的,而投資也是目前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正當途徑,但投資獲取智慧財產權的方式帶來了智慧財產權倫理中最難以解決的問題:科學勞動的異化。智慧財產權的使用與轉讓是智慧財產權權利體系中的重要內容。智慧財產權的使用中包含了眾多倫理問題。智慧財產權使用倫理的主要規範有自主、無害、有利。智慧財產權轉讓倫理是智慧財產權轉讓中的一種行為規範和價值取向。智慧財產權轉讓倫理規範主要有:自由、公平、有利最小受惠者利益。智慧財產權收益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項根本權利。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是智慧財產權倫理問題的焦點。智慧財產權收益應正當分配,應按照創造價值與獲得收益相統一的原則來分配。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中存在公平與效率的衝突,這種衝突的最終根源在於人存在的二重性。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中的效率追求必須以公平為前提。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應遵循以下倫理要求:智慧財產權人獲得產權收益應與其對社會的貢獻成正比;尊重差別原則,合理調整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維護窮人的最基本的生存發展權。 科技的發展使智慧財產權不斷擴張,許多新的智慧型成果被納入到智慧財產權客體的範圍。智慧財產權的擴張給人類的道德生活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新的道德難題。如人體基因專利保護使人類的道德體系面臨著新的挑戰,它觸及到人類的道德底線,甚至顛覆了人類已有的道德傳統與基本信仰;藥品專利保護使人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侵犯;著作權壟斷對信息自由權的腐蝕等等。這些道德難題使智慧財產權保護實踐陷入重重倫理困境,甚至對智慧財產權本身的存在提出嚴重挑戰。 和諧是法所追求的目標,也是社會發展的目標。法律內在的道德衝突僅僅依靠法律本身是無法徹底解決的,我們必須尋找更高的更具有普適性的倫理精神來加以超越。我們必須貫徹中庸之道的精神,對智慧財產權進行適度保護,促進智慧財產權的良性發展,促使智慧財產權實現有利於人的存在與發展的倫理使命。